【勞基法專欄】為何112年補班6天,113年只補班1天

  • 2023-12-30
  • 小賀老師
文/小賀老師(勞務顧問)

有企業人資朋友在問,今年(112)國定假日只要逢週四(端午)/週二(228、兒童節、雙十節),週五/週一就會彈性放假,然後(原則上)前一週的週六要補班。怎麼明(113)年只有一個補班日(補春節期間彈休),中秋節逢週二、雙十節逢週四卻都沒彈性放假呢?重點是,補班或不補班的法令依據是甚麼?為何朝令夕改呢?

是的,雖然彈性一次休4天(以上)連假休得很開心,但的確因為今年補班補6次的關係也造成民怨,綜合考量下,行政院修正了「「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及第五點,113年起原則上只有「春節(除夕~初三)」以及「兒童節+清明節」連假會出現補班的情況;

「春節(除夕~初三)」若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會補班)
「兒童節+清明節」連假如逢週四或週二,週五或週一如為上班日則調整為放假日。(會補班)

現在因為民怨而僅限春節及兒童清明連假才有補班的機會,但未來會不會再因為民怨而增加補班的天數呢? 只能說,各位企業先進以及人資夥伴要密切留意 行政院最新訊息,以方便跟員工溝通,進而避免糾紛 。

但前述講了這麼多,也要公司是比照行政機關行事曆休假才適用喔!

比照政府機關見紅休的公司,請務必記得要召開同意實施「八週變形工時」的勞資會議,以符合法令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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