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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小教室】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
死刑存廢一直是社會矚目的議題,尤其台灣社會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是否執行死刑或廢除死刑就會成為社會討論的焦點。台灣目前有37名死刑犯尚未執行,他們主張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平等原則等,向聲請憲法審查。 聲請人中包含高齡72歲的王信福,為台灣最老的死囚;而死囚黃春棋、陳憶隆自最高法院於2000年4月27日判決死刑定讞至今,長達24年未執行槍決,也堪稱等待最久的死囚。其中也不乏案情充滿疑點、長年受民間團體關注的案件。
【刑法小教室】聽到死者哀求供出28年前棄屍案,何謂追訴權的「從新從輕」原則?
桃園市近期偵破一起28年前的舊案,據報導指出,桃園龜山區樂善里一處產業道路邊坡竹林,28年前有筍農發現一只布袋戲偶木箱,打開赫見已腐爛見骨的男屍,當時因DNA檢驗技術尚不發達且屍體嚴重腐化,檢警未能查出男屍身分、緝凶;曾目擊凶案的關係人因良心不安、惡夢連連,今年初向警方告發後重啟調查,證實無名屍為邱姓男子,桃園警分局循線追出四名犯嫌,終於破案,而離奇的是,四嫌當中有三人陸續因病、輕生死亡,僅現年六十三歲的主嫌簡明隆在世,但因已逾刑法追訴權時效,逃過法律制裁。
【法操小教室】遺囑風波張國煒一人獨得140億遺產!何謂應繼分與特留分?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過世時,密封遺囑表示140億遺產將全留給2房獨子張國煒,長達8年的爭產訴訟如今畫下句點,最高法院判決張國煒將可獲逾140億元遺產。
【刑法小教室】「幽靈人口」虛偽遷戶籍,什麼是妨害投票罪?
每到選舉將至,戶政事務所總會有一群人把戶籍遷到特定候選人的選區,雖說這是民眾的參政權與遷徙自由,不過虛偽遷戶籍成為幽靈人口,也是有可能會觸犯刑法!近期有新聞報導指出,屏東縣佳冬鄉賴家村村長王薏蘋涉嫌遷入「幽靈人口」妨害投票,經屏檢提起當選無效勝訴後,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仍認定她違反選罷法,判決當選無效定讞。
【公法小教室】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7號判決
曾擔任華僑高中、石碇高中代理教師的張凱翔,在2017年獲中和高中聘任為代理教師,但該高中卻不採計他過去2年任教的年資,僅以其碩士學歷敘定薪級為24級245薪點,與其認為的22級275薪點有所落差(差距約6000元)。經提起行政爭訟救濟未果後,向憲法法庭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主張教師法第35條第2項等規定牴觸憲法授權明確性原則、平等原則、侵害財產權及釋字第707號之意旨等。
【刑法小教室】川普遭射殺,槍手瞄準失誤是打擊錯誤還是客體錯誤?
近期美國總統大選如火如荼的展開,美國前總統川普7月13日在賓州巴特勒縣(Butler County)的一場選舉集會上遭遇槍擊,現場影片顯示川普在台上發言時突然響起槍聲,他旋即摀住右耳並蹲低身子,參與集會的民眾尖叫四散,另有媒體報導,遭槍擊的死者,疑似擋槍,保住了川普一命。
【刑法小教室】運將丟包爛醉乘客恐涉刑責,什麼是遺棄罪?
在路上看到昏迷不醒的人需要救助嗎?如果不去救助會不會有刑責?今天法操刑法小教室要討論的主題是遺棄罪,什麼情況會造成遺棄罪?近期有則新聞報導指出,有一名計程車司機在今年2月把喝得爛醉的林姓乘客載至台北市內湖區時,因認林有蓄意攻擊行為,竟在馬路上將林丟包,幸路人發現報警,未釀傷害。士林地檢署偵結,認陳違反遺棄罪,但考量陳坦承犯行,給予緩起訴機會,條件是向公庫支付3萬元。
【刑法小教室】為了200元!男偽造中獎發票遭起訴,什麼情況會構成詐欺罪?
相信大家都很期待每兩個月開講一次的統一發票,頭獎高達200萬元,要是對中3個號碼也有200元可以領,可以說是消費者的小確幸。不過近期有則新聞報導指出,桃園市有一名48歲陳姓男子2022年4月間,將同年2月間、尾數末3碼為856的統一發票,塗改變造尾數末三碼為516,再於同年4月15日傍晚5點多,拿著變造過的統一發票,前往桃園區力行路1處便利商店,兌領200元獎金,陳男除了涉犯偽造私文書外,也涉犯詐欺罪。
【公法小教室】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
陳姓女子將救災救援當成一生志業,從擔任義消開始做起,在2018年通過消防警察特考,不過在受訓前的複檢發現身高僅158.9公分,而非報名時到醫院測量的160公分。陳女因為這「1.1公分」差距被認定不符資格而遭退訓,窮盡救濟手段後聲請釋憲。
【公法小教室】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5號判決
民國107年9月颱風燕子侵襲日本,大阪辦事處被網路批評未提供台灣人妥善協助,而「卡神」楊蕙如則因在網路上推波助瀾而被依侮辱公務員罪判刑5月確定,她窮盡救濟手段後聲請憲法審查,憲法法庭與其他4案合併審理。
【刑法小教室】男掐傷小堂姪遭提告傷害,父母可以代為撤回告訴嗎?
自己提起告訴後,法定代理人可以幫忙撤告嗎?近期有則新聞報導指出,南投縣1名年輕男子因12歲堂姪模倣他說話的表情及動作,制止無效抓狂用手掐其頸部,並將其身體提高,造成堂姪多處擦傷,憤而報警提告,南投地院以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名,判該男拘役40日,不得易科罰金,但可聲請易服勞動。
【公法小教室】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
聲請人在他人臉書頁面留言「許XX是比較喜歡拉關係吹噓類型的投機生意人,……」並於許XX所經營「許家班糕餅舖有限公司」之臉書粉絲專頁中,留言刊登「這種不明辨是非就亂貼別人標籤的人,做出來的茶可以喝嗎」、「隨便批評別人的茶還是不要喝比較好」等言論,遭法院認定同一行為觸犯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條第2項之加重誹謗罪,最終從一重處斷,對聲請人論以加重誹謗罪,處拘役30日,聲請人上訴遭駁回。聲請人認為該終局判決法律適用牴觸憲法,聲請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
【公法小教室】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
馮光遠因譏諷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是「混蛋、爛咖、下流胚」,被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5000元;張大春也因批評已故媒體人劉駿耀「下流、可恥、腦子裝屎」,同樣被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3000元,窮盡救濟手段後聲請憲法審查。類似聲請案件共有31件,憲法法庭一同併案審理。
【刑法小教室】市議員涉犯重罪,有勾串之虞遭羈押,什麼是羈押禁見?
近期,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重文因涉嫌收受台灣智慧光網負責人李慶煌賄賂,被台北地檢署聲押禁見。台北地院15日裁定陳重文以2百萬元交保,檢方抗告,最後高等法院在20日發回更裁後,台北地院即於21日裁定認定陳重文確實有勾串之虞,且交保後仍有串證事實,更裁羈押禁見。
【法操小教室】民法小教室|虐待父母喪失繼承權!何謂民法上的不孝子女條款?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許多長輩會選擇在臨終前規劃自己的遺產,期待子女利用遺留下來的財產過更好的生活,或是減輕子女的財務負擔。但有些不孝的子女在父母生前沒有盡孝道,死後卻想要白白繼承父母的遺產,天底下怎麼可能有那麼好康的事呢?其實在民法上有一種情況,父母是可以拒絕子女繼承其遺產的。
【法操小教室】運將車禍肇事,車隊須連帶賠償,何謂僱用人侵權責任?
台北市在去年年底發生一件憾事,新聞報導指出,一名黃姓男子深夜駕車違規左轉,將對向直行的陳姓重型機車騎士撞倒,陳男緊接著遭後方的台灣大車隊陳姓計程車運將輾斃,陳姓死者的母親怒向黃男、陳姓運將、台灣大車隊求償千萬元;高等法院審理認定,台灣大車隊和陳姓運將間具有指揮、監督的僱傭關係,依民法「僱用人」須連帶賠償的規定,判台灣大車隊、黃男、陳姓運將應連帶賠償一百四十二萬多元確定。
【公法小教室】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
聲請人謝朝和過去因犯懲治盜匪條例等罪遭判處無期徒刑,服刑18年於2009年1月22日假釋出獄後又因竊盜被判1年2月刑、假釋也遭撤銷,必須服殘刑25年。謝男認為法律規定過苛,中華民國86年11月26日修正公布刑法第79條之1第5項及刑法施行法第7條之1第2項、94年2月2日修正公布並自95年7月1日施行之刑法第79條之1第5項及刑法施行法第7條之2第2項規定牴觸憲法,聲請憲法解釋及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併另34案一同審理。
【法操小教室】「不公平契約」人妻花三百萬抓猴,什麼是趁人輕率無經驗?
「私法自治、契約自由」想必許多人都耳熟能詳,不過契約如果是趁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所訂立的,則有可能會被撤銷!最近有一則新聞報導就指出,高雄一位人妻懷疑自己的丈夫出軌,透過網路廣告主動與徵信公司取得連絡,徵信公司推薦她購買9萬元方案,服務內容包含外遇蒐證、行蹤調查事項,但不包含抓姦,人妻當場付了7萬元前金,等拿到相關資料後再付2萬元尾款即可。
【刑法小教室】土地公不保佑!冒用身分借發財金,什麼是偽造私文書罪?
不少民眾會去土地公廟借「發財金」,祈求神明保佑賺大錢。不過近期有位民眾借錢借到被起訴,新聞報導指出,住在北部的吳姓男子前年2月帶女友到竹山紫南宮拜拜求財,因聽說借發財金會獲土地公保佑財源廣進,也想借發財金,但當時他未滿20歲,未達廟方規定的20歲年紀無法借金,女友也未滿20歲,但其身上剛好有代為保管的姜姓女子身分證,吳男於是用姜女名字和身分證字號填寫借金資料,順利借得600元發財金,當時吳男還很開心,認為一定會財運變好。
【刑法小教室】桃園天道盟吃魯肉飯鬧人命,什麼是共同正犯?
近期有則新聞報導指出,吃滷肉飯吃到鬧出人命,桃園市林姓男子具天道盟正義會背景,林等一行人前年6月間到台中玩樂,期間前往台中第二市場山河魯肉飯吃早餐,但因與鄰桌黃姓男子認錯人打招呼的烏龍而生嫌隙,黃因打電話遭誤認要「落人(台語:找人)挑釁」,爆發全武行後,黃遭林持皮帶刀猛刺,黃傷重不治,林與溫逃亡大陸,二審昨宣判,林胞弟等落網5人,被依聚眾鬥毆罪,判刑1年8月至1年10月徒刑,比一審2年刑度略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