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操小教室】預防性不作為訴訟
文/法操司想傳媒
內政部計畫將我國紙本身分證大改版,推出晶片卡版本的數位身分證,預計於2021年1月先在澎湖縣、新竹市以及新北市部分地區小規模試辦,2021年7月起全面換發數位身分證。數位身分證主打結合自然人憑證等,將來許多業務都可以透過網路及相關系統即時辦理,大幅節省時間和各種成本。
不過這樣的整合機制也讓許多人產生資安疑慮,台灣人權促進會發起「反對全面換發晶片身分證」連署,並提出「一、應保留無晶片身分證」、「二、應暫停換發作業,先修法或立法」、及「三、應成立獨立的隱私保護專責機關」等三大訴求,更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召集多位民眾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預防性不作為訴訟」,請求「禁止內政部依戶籍法第59條第2項,宣告舊式身分證失效」。
什麼是預防性不作為訴訟?
根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063號判決)中的見解,行政訴訟法第8條第1項前段規定:「人民與中央或地方機關間,因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或請求作成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非財產上之給付,得提起給付訴訟」,除了可以請求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之外,也包含請求行政機關為特定作為、不作為或容忍,而其中請求禁止行政機關作成侵害權利的行政處分或事實行政行為的訴訟,就叫做「預防性不作為訴訟」。
雖然行政訴訟法沒有明文規定預防性不作為訴訟,但基於憲法保障人民的訴訟權,以及行政訴訟法第2條規定:「公法上之爭議,除法律別有規定外,得依本法提起行政訴訟」,在有權利保護必要的情況下,我國學說多數見解和實務皆認為應該容許此種訴訟,不過必須符合蓋然性(行政機關非常有可能作成特定處分或行為)、重大損害性(可能對人民造成重大損害)以及補充性(除了提訴訟之外沒有其他適當方法避免)等要件,才能提起預防性不作為訴訟。
希望有關單位完善配套措施,消除資安疑慮
內政部的宣導中說明了數位身分證的相關資訊和優勢,看似完善且必要,但在本次台權會和司改會召集提起的訴訟過程中,居然發現有相關草案和細則尚在研擬中,許多政策細節都還在「滾動式修正」。人民的個人資料和隱私相關資訊一旦外洩,對人民來說是不可逆且無法回復的侵害,還有可能被不當利用再次侵害人民權利,面對這樣影響層面廣泛的重大政策,應該以更嚴謹的方式實施,否則一旦發生問題,再多的措施也只是亡羊補牢,呼籲相關單位應儘速完善相關制度、配套措施,甚至也應考慮暫停更換數位身分證計畫,避免無法挽回的傷害。
【不論是企業或個人,若您正面臨勞資爭議、不動產糾紛或其他民刑事問題,都歡迎立即填表預約律師諮詢,讓專業為您把關。】
📞 大壯法律客服專線:02 2351-2002
精選影片
刑事訴訟法羈押制度修法|史上最挺犯罪者?限縮羈押制度究竟是吉是凶?
你收到的判決是誰寫的?立委竟提案讓「法官助理寫判決」明文化!那以後是不是乾脆連開庭都外包出去?
柯文哲一審判決分析|證人的揣測竟然被一審當成證據?高律師帶你看未來二審攻防的兩大核心點!
卓榮泰日本看球行|立委的批評有道理嗎?私人行程其實一點都不奇怪?為何說這是一種外交突破?
憲法法庭重啟| 《憲法訴訟法》強行通關! 大法官就得要乖乖聽話?
大法官聲明惹議|三位大法官變三位小法官?是遵循憲法,還是放棄制衡立法權?
高虹安誣告案二審出爐|誣告罪有這麼容易成立? 高虹安不上訴就會被關?這句話其實不太對!
法院組織法三讀|法庭直播三讀通過!什麼案件可以直播?帶你看修法內容
Lawsnote vs 法源|七法侵權案一審判決出爐!法院為何認定違法著作權法?
法庭直播正反論戰|沒有直播就不會作秀了嗎?反對論點都似是而非!
柯P京華城案|勘驗隨身硬碟有爭議?檢方應證明數位證據具有「同一性」




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