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大法官的一句話】查爾斯·埃文斯·休斯:「憲法下的自由必然受到正當程序的限制」

  • 2023-05-28
  • 法操司想傳媒

圖/一人畫畫研究室 One man studio 
文/法操司想傳媒

「憲法下的自由必然受到正當程序的限制」

“Liberty under the Constitution is necessarily subject to the restraints of due process.”

人民的自由一直都是民主憲政國家所致力於保護的基本權利,不過憲法所保障的自由也並非是毫無邊際、無限的自由,因為完全不受拘束的行為勢必也會壓縮他人的權益,這種行為並非憲政體制所樂見的。就像休斯大法官提到,「憲法所保障人民的健康、安全、道德及福利免於受到侵害,因此憲法下的自由必然受到正當程序的限制。」

這句話出自於1937年的西海岸旅館公司訴帕里什(West Coast Hotel Co. v. Parrish)案,此案起因於在華盛頓西海岸旅館公司旗下一間旅館工作的服務生—帕里什(Elsie Parrish)發現她依契約所拿到的薪資,竟然比工業福利委員會根據華盛頓州法律所規定的最低薪資還低了不少,因此向旅館提出告訴。一審法院認為旅館勝訴,但在二審法院推翻一審判決改判帕里什勝訴之後,飯店再上訴至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以5:4裁決帕里什勝訴,認為最低薪資的規定具有合憲性。因為憲法必須要保護弱勢族群的利益,所以就算契約自由同時受到保障,但仍然不可藉此對弱勢進行剝削,必須受到正當程序的限制。

為什麼這種理所當然的事還要進到最高法院判決?原因是美國從18971937年這段被稱為「洛克納時代(Lochner era)」的期間,最高法院都使用實體性正當程序來審查經濟相關立法,過度保護經濟行為的下場就是導致契約自由呈現完全被放任的狀態,導致藍領階級、婦女、童工等族群或甚至消費者都遭到資方不斷的剝削。

西海岸旅館公司訴帕里什案的判決結果,也正式宣告洛克納時代的結束,讓未來立法的方向產生改變,並使人民的基本權利更獲得多一層的保障,在美國憲政史上寫上新的一頁。

查爾斯·埃文斯·休斯大法官小檔案(整理自Wiki

查爾斯·埃文斯·休斯(Charles Evans Hughes),曾為紐約州律師、美國康乃爾大學教授,並在1907年到1910年間成為紐約州州長,所屬政黨為共和黨。他曾是美國前總統威爾遜的競爭候選人,之後在1921年至1925年間,擔任美國國務卿一職。 191010月休斯開始擔任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並於19166月辭去該職務。1928年至1930年曾任荷蘭海牙常設國際法院法官。1930年由前總統胡佛任命為美國首席大法官,並一直做到1941年退休。休斯大法官普遍被認為屬溫和保守派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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