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專欄】北檢被控違法面試派遣工 「禁止轉掛條款」上路後首例勝訴

  • 2025-03-22
  • 法操司想傳媒
圖/取自網路
文/小賀老師(勞務顧問)

中央社/北檢被控違法面試派遣工 北院判僱傭關係存在

「陳姓女子被派遣到台北地檢署任職觀護追蹤輔導員,質疑北檢先面試,派遣公司才與她簽約違勞基法,興訟「與北檢僱傭關係存在」應付薪。北院判陳女勝訴,北檢將提上訴。」

此案應為勞基法第17-1條(禁止"轉掛"條款)上路後首例勝訴,值得與「派遣」有關的企業借鏡。

有用人需求的公司在面試或指定勞工後,讓派遣單位成為雇主,公司則作為要派單位指揮該勞工,俗稱「轉掛」的模式,已被勞動基準法明文禁止:
§17-1Ⅰ:要派單位不得於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簽訂勞動契約前,有面試該派遣勞工或其他指定特定派遣勞工之行為。

如果有"轉掛"的話,派遣員工可以主張勞動關係是跟"要派公司"而不是"派遣公司":
§17-1Ⅱ:要派單位違反前項規定,且已受領派遣勞工勞務者,派遣勞工得於要派單位提供勞務之日起90日內,以書面向要派單位提出訂定勞動契約之意思表示。

這時要派公司要趕緊跟派遣員工協商,逾期未協商或協商不成立時,員工提出轉正要求起10日後,法令上就是要派公司的員工囉!
要派單位應自前項派遣勞工意思表示到達之日起10日內,與其協商訂定勞動契約。逾期未協商或協商不成立者,視為雙方自期滿翌日成立勞動契約,並以派遣勞工於要派單位工作期間之勞動條件為勞動契約內容。

必須提醒的是,經查有前述「轉掛」行為時,依勞基法§78Ⅱ可裁罰"要保公司"9~45萬元,而"派遣公司"應給付該派遣員工轉正前年資之資遣費,未給付資遣費可罰30~150萬元!

【不論是企業或個人,若您正面臨勞資爭議、不動產糾紛或其他民刑事問題,都歡迎立即填表預約律師諮詢,讓專業為您把關。】

📞 大壯法律客服專線:02 2351-2002

精選影片

2026-07-17

喝一杯75元超商拿鐵差點坐牢?動用高等法院審微罪案,究竟是捍衛正義還是浪費司法資源?

2026-07-09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上路|中國管到全球?所以這些國家都不能去了?中國早就被歐洲人權法院打臉?

2026-06-26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修正草案|逃兵直接關一年?內政部跟國防部只能想到這種粗暴修法,是能解決什麼兵役問題?

2026-06-18

刑事訴訟法羈押制度修法|史上最挺犯罪者?限縮羈押制度究竟是吉是凶?

2026-06-05

你收到的判決是誰寫的?立委竟提案讓「法官助理寫判決」明文化!那以後是不是乾脆連開庭都外包出去?

2026-04-24

柯文哲一審判決分析|證人的揣測竟然被一審當成證據?高律師帶你看未來二審攻防的兩大核心點!

2026-03-13

卓榮泰日本看球行|立委的批評有道理嗎?私人行程其實一點都不奇怪?為何說這是一種外交突破?

2026-01-09

憲法法庭重啟| 《憲法訴訟法》強行通關! 大法官就得要乖乖聽話?

2025-10-23

大法官聲明惹議|三位大法官變三位小法官?是遵循憲法,還是放棄制衡立法權?

2025-08-08

高虹安誣告案二審出爐|誣告罪有這麼容易成立? 高虹安不上訴就會被關?這句話其實不太對!

2025-07-11

法院組織法三讀|法庭直播三讀通過!什麼案件可以直播?帶你看修法內容

2025-07-04

Lawsnote vs 法源|七法侵權案一審判決出爐!法院為何認定違法著作權法?

大壯律師 LIN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