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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小教室】釋字第809號解釋

  • 2021-10-01
  • 法操司想傳媒

聲請解釋標的 不動產估價師法第 9 條不動產估價師開業,應設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執行業務,或由二個以上估價師組織聯合事務所,共同執行業務。前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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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專欄】我等著你回來-疫情下的家事案件該如何進行?

  • 2021-06-04
  • 賴佩霞律師(恆安法律事務所、家事事件法授課老師)

大陸籍劉姓女子嫁來台後,與卓姓丈夫感情不睦,前年6月大吵後飛回娘家至今不歸,卓因此訴請離婚;經查劉曾具狀要求因疫情延後開庭,院方還特地函詢衛福部,去年8月疫情緩和,劉身為陸配經居家檢疫可入境,法院為此延後庭期但她仍不到,認定劉無維繫婚姻意願,判准離婚,可上訴(新聞聯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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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小教室】釋字第808號解釋

  • 2021-09-11
  • 法操司想傳媒

聲請解釋標的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38 條 違反本法之行為,涉嫌違反刑事法律或少年事件處理法者,應移送檢察官或少年法庭依刑事法律或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辦理。但其行為應處停止營業、勒令歇業、罰鍰或沒入之部分,仍依本法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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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專欄】疫情升級後,子女探視該如何進行?

  • 2021-05-21
  • 賴佩霞律師(恆安法律事務所、家事事件法授課老師)

「律師,如果之後孩子居住的城市,因為疫情的關係宣布要封城,我還可以去接孩子來探視嗎?」 「律師,現在防疫升級為三級,我早上剛接到孩子,那我還要把孩子送回去嗎?」 15日早上行政院長親上火線後宣布雙北防疫措施提升至三級後,律師的line@也隨著發布防疫升級的新聞,跟著被炸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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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小教室】釋字第807號解釋

  • 2021-08-20
  • 法操司想傳媒

聲請解釋標的 勞動基準法 第 49 條 雇主不得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且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不在此限: 一、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 二、無大眾運輸工具可資運用時,提供交通工具或安排女工宿舍。 前項第一款所稱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但雇主與勞工約定之安全衛生設施優於本法者,從其約定。 女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第一項規定,於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必須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時,不適用之。 第一項但書及前項規定,於妊娠或哺乳期間之女工,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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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專欄】收到調解離婚的筆錄正本了,然後呢?-關於離婚登記的兩、三事

  • 2021-04-09
  • 賴佩霞律師(恆安法律事務所、家事事件法授課老師)

好不容易在來回好幾次的調解程序中,或是法官面前,總算雙方願意簽字離婚,然後再接下來7到10天後,就會收到法院寄來的調解筆錄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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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小教室】釋字第806號解釋

  • 2021-07-30
  • 法操司想傳媒

聲請解釋標的 臺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已於110年3月24日廢止) 第 4 條 第 1 項 街頭藝人於本市公共空間從事藝文活動前,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活動許可證。 第 5 條 第 1 項 主管機關為處理前條第一項之申請,必要時得通知街頭藝人於指定場所解說、操作、示範或表演,經審查通過後,核發活動許可證。 第 6 條 第 1 項 取得活動許可證之街頭藝人,得於本市公共空間從事藝文活動。但應遵守相關法令規定及各公共空間之管理規範,並不得影響公共空間管理人許可之其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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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專欄】躲過仙人跳賠償責任的原因:淺談拋棄繼承相關規定

  • 2021-03-05
  • 賴佩霞律師(恆安法律事務所、家事事件法授課老師)

高雄一名吳姓律師3年前被陳男等人設局仙人跳,以劉女偷拍的半裸內褲照要脅250萬元,最後收取到84萬元。台中地院近日判決,劉女、曹男、丁男等3人須連帶給付賠償吳男84萬元。但當時也有參與仙人跳過程的陳男,在吳姓律師提出民事求償前死亡。不過,吳姓律師既然認為是被設局詐騙,還是透過律師對劉女、曹男、丁男及陳男妻小請求損害賠償,但陳妻等三人在陳男死後,向法院聲明拋棄繼承,法官僅判決劉女、曹男、丁男連帶給付吳男84萬。 (新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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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小教室】釋字第805號解釋

  • 2021-07-16
  • 法操司想傳媒

聲請解釋標的 少年事件法 第 36 條 審理期日訊問少年時,應予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及輔佐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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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專欄】對方不付扶養費,我就可以不讓對方看孩子嗎?

  • 2021-02-05
  • 賴佩霞律師(恆安法律事務所、家事事件法授課老師)

「律師、律師,對方超級可惡的,法院裁判我們離婚後,他應該每月給孩子15000元的扶養費,可是都沒有按時給,我可以不讓對方看小孩嗎?」坐在對面的當事人咬牙切齒的發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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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小教室】釋字第804號解釋

  • 2021-05-21
  • 法操司想傳媒

聲請解釋標的 著作權法 第 91 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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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專欄】民法1030-1關於剩餘財產分配規定修正後,你該知道的事情

  • 2021-01-22
  • 賴佩霞律師(恆安法律事務所、家事事件法授課老師)

跨年前夕,幾乎每天打開新聞都有法律修正案通過,只見律師同溫層中哀鴻遍野。然後,跨年的前一天,立法院又再度送出年終大禮,三讀通過修正民法第1030條之1關於剩餘財產分配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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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小教室】釋字第803號解釋

  • 2021-05-07
  • 法操司想傳媒

聲請解釋標的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第20條第1項 原住民未經許可,製造、運輸或持有自製獵槍、其主要組成零件或彈藥;或原住民、漁民未經許可,製造、運輸或持有自製魚槍,供作生活工具之用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鍰,本條例有關刑罰之規定,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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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專欄】家事律師看「孤味」-想離,又離不掉的婚姻

  • 2020-12-04
  • 賴佩霞律師(恆安法律事務所、家事事件法授課老師)

看過「俗女養成記」的大家,相信對於陳嘉玲這個角色, 一定都不陌生。 特別是下面這台詞:「親愛的陳嘉玲,妳是從幾時開始忘記了?忘記這輩子其實很長,長到妳可以跌倒再站起來,作夢又醒過來;妳又是從幾時開始忘記了,這輩子其實很短,短得妳沒時間再去勉強自己,沒時間再去討厭妳自己。」追完整部劇的同時,也被飾演陳嘉玲的謝盈萱圈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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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小教室】釋字第802號解釋

  • 2021-02-26
  • 法操司想傳媒

聲請解釋標的 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58 條 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為營業項目。 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 任何人不得於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散布、播送或刊登跨國(境)婚姻媒合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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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專欄】出軌偷吃為何免賠?

  • 2020-11-20
  • 賴佩霞律師(恆安法律事務所、家事事件法授課老師)

新竹一名執業律師的妻子陳女在聯電擔任技術員,卻傳出陳女和聯電經理鄭男有不當交往的情形,因而向鄭男求償90萬元。一審判決雖然認定陳女與鄭男確有不正常關係,卻因發現律師為了對妻子提告,曾要求鄭妻提供事證,也保證不會對鄭男提訟,因此判決律師敗訴,偷吃的鄭姓經理免賠。(新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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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小教室】釋字第801號解釋

  • 2021-02-05
  • 法操司想傳媒

聲請解釋標的 中華民國刑法 第 77 條 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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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宏銘專欄】將決定台灣國勢的四項公投

  • 2021-12-15
  • 高宏銘律師

2021年12月18日就是四項公投的投票日,這一段時間各方意見紛陳,主要政黨也極力爭取民眾支持自身的主張。這幾天新北市長侯友宜發表對公投的千字文,結果引起社會上眾多討論,有的支持,有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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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宏銘專欄】李登輝逝世一週年紀念文

  • 2021-07-30
  • 高宏銘律師(大壯法律事務所所長、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彰化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今天(2021年7月30日)是李登輝逝世滿一週年的日子,在去年疫情持續生溫的期間,我和許多人一樣仍選擇前往台北賓館向李登輝致意,以簡單但隆重的敬意,送李登輝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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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專欄】東區羅姐的繼承人??-關於兩岸的繼承順位,你該知道的法律規定

  • 2020-08-28
  • 賴佩霞律師(恆安法律事務所、家事事件法授課老師)

紅極一時的藝人羅霈穎日前過世,生前一共擁有5間房產,除了3間落在上海,其餘分別在台北東區及八德路。然而羅霈穎生前並未留下遺囑,有律師分析:若按照一般的繼承程序,遺產繼承者應為羅霈穎母親和兩位哥哥,不過繼承的遺產市值4億台幣,遺產稅就高達6000萬元,完成手續後平分三等分(新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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