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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陞案】【樂陞案二審系列】潘彥州部分審理結束
今天進行的是本案第一次審理程序,審判長諭知審理範圍為公開收購部分,有時間的話再進行美化財報部分,其中被告潘彥州部分今日就會辯論終結,被告許金龍部分則會待其他犯罪事實審理完畢,最後再一起辯論。由於先前被告許金龍聲請傳喚的證人林宗漢並未到庭,因此本次庭期並無訊問證人,但總開庭時間仍然超過三個小時,中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呢?一起來看看吧!
【浩鼎案——貪汙治罪】【0828浩鼎貪汙治罪案】最後一次審理,檢察官卻連授權技術是什麼都搞不清楚?!
距離上一次審理,已經過了三個月的時間,而浩鼎貪汙治罪案也進入最後一次的審理。本次開庭,除了將證據一一提示外,還進行了被告的詢問程序以及檢察官、辯護人最後的辯論、給予被告最後陳述的機會。就讓我們看看,從早上9點30分開到19點30分,扣除掉休庭時間,整整8個半小時的開庭程序中,到底發生了那些重點吧!
【浩鼎案——內線交易】【0827浩鼎內線交易案】解盲結果不如預期,試驗就失敗了嗎?
【浩鼎案——內線交易】【0816浩鼎內線交易案】別再誘導了!
【樂陞案】【樂陞案二審系列】速審法可能反而侵害訴訟權嗎?
是不是卷內資料傻傻分不清楚?怎樣算是拖延訴訟? 檢察官在對被告潘彥州7月27日提出的書狀表示意見時,指出該書狀內新聞稿以後的資料,因為來源不明,所以檢察官認為沒有證據能力,但辯護人提醒法官,該資料是在一審卷內本來就有的資料。涉及證據能力有無的認定,檢察官是一時失誤嗎?還是另有原因?
【浩鼎案——內線交易】【0809浩鼎內線交易案】檢察官你在急什麼?
【浩鼎案——內線交易】【0730浩鼎內線交易案】惡化人數不如預期,試驗到底是成功還是失敗?
【浩鼎案——內線交易】【0719浩鼎內線交易案】檢察官到底在搞什麼鬼?
【浩鼎案——內線交易】【0712浩鼎內線交易案】同樣問題反覆出現?辯護人突襲檢察官?
【樂陞案】【樂陞案二審系列】一審傳過的證人,二審能不能再傳?
本次庭期為就原審認定內線交易和炒股部分犯罪事實進行準備程序,原審認定被告許金龍違反證券交易法(下同)第157-1條第1項內線交易規定,並與被告鄭鵬基、楊博智共同違反第155條不得操縱股價規定,就此部分檢察官和被告許金龍提起上訴,雙方的主張分別是什麼呢?
【樂陞案】【樂陞案二審系列】只寫「羈押原因仍在」,算是有說明延長羈押的原因嗎?
民國107年6月19日,高等法院刑事庭裁定被告許金龍自107年6月2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其中就實質羈押理由部分,只有短短3行表示「茲本院以前項原因依然存在,認有繼續羈押之必要,應自107年6月22日起,延長羈押2月,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第5項,裁定如主文。」。大家看得出來被告許金龍符合延押要件的具體原因嗎?這樣的裁定有哪些可以討論的地方呢?
【浩鼎案——內線交易】【0625浩鼎內線交易案】才第一次審理,證人就釐清許多關鍵!
【浩鼎案——內線交易】【0622浩鼎內線交易案】檢察官不用證明自己所言為真?
【浩鼎案——內線交易】【0621浩鼎內線交易案】檢察官勿忘公益代表人角色!
【樂陞案】【樂陞案二審系列】延押許金龍,檢方的理由是用「想像」的?
2018年6月12日下午,樂陞案於高等法院刑事庭,進行第二審有關可轉換公司債部分的準備程序以及就被告許金龍應否繼續延長羈押進行訊問,就讓我們來看看今天發生什麼事了! 一審認定無罪的部分,檢察官的上訴理由是?
【浩鼎案——內線交易】【0608浩鼎內線交易案】冗長但必要的準備程序
【浩鼎案——貪汙治罪】【0530浩鼎貪汙治罪案】即將進入最後言詞辯論,檢察官還在狀況外?
本次開庭進行證人周郎秋及張念慈的證人詰問程序。周朗秋與張念慈因為投資而互相認識,由張念慈要求傳喚。本次傳訊周朗秋,是為了釐清為什麼張念慈、翁啟惠與周朗秋一起投資浩鼎公司,但為什麼股票登記在周朗秋妻子鄭秀珍名下?而傳訊張念慈作證,除了釐清先前投資的過程外,還有再次釐清浩鼎公司的150萬技術股部分。
【樂陞案】【樂陞案二審系列】一審沒有傳關鍵證人怎麼判的?
2018年05月29日下午,台灣高等法院針對日前熱議的樂陞案進行審理。今日主要針對被告許金龍及潘彥州二人有關百尺竿頭公開收購樂陞、及許金龍美化龍門公司財報兩事行準備程序。就讓我們來看看今天發生什麼事了!
【浩鼎案——貪汙治罪】【0523浩鼎貪汙治罪案】先射箭再畫靶的到底是誰?
本次開庭,進行被告張念慈聲請的證人,李世仁及檢察官聲請的證人許友恭的詰問。李世仁為美國南加大化學博士,曾經在美國Optimer與台灣浩鼎公司任職,於本案發生時擔任台灣浩鼎公司的董事。許友恭曾經擔任美國Optimer與台灣浩鼎公司的執行長。本次詰問重點在於,浩鼎公司為什麼要給董事長張念慈150萬技術股?決定要給這個技術股與翁啟惠有沒有關係呢?
【樂陞案】【樂陞案二審系列】楊博智會繼續被限制出境嗎?
在一審過後,檢察官針對樂陞案的被告們提起了上訴,案件進入了二審程序。2018年05月15日下午,台灣高等法院針對樂陞案的其中一個被告楊博智(aka楊瑞仁)的部分進行訊問。究竟發生什麼事,就讓我們來看看吧。檢察官認為太輕,律師則反對 在一審時,楊博智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並緩刑5年,而檢察官針對此提起了上訴。檢察官認為,被告楊博智的一審判決太輕,不足以達到威嚇的效果,因此上訴。相反地,律師則認為楊博智一審坦承不諱,且繳交犯罪所得、也有自白,這樣的刑度應該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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