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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號?】司法,鐵達尼號?】【句號?】司改,鐵達尼號?

  • 2017-11-06
  • 高宏銘(執業律師、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彰化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話題不斷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終於告一段落,小英總統親自主持總結會議,並宣示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是逗號,不會是句號,藉此比喻未來將採取具體行動落實司法改國國是會議之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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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號】改了又改,革了又革的司法改革!】改了又改,革了又革的司法改革!

  • 2017-11-06
  • 高宏銘(執業律師、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彰化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一講起司法改革,大家一定都會覺得這真是個跨世代的共通議題,因為好像從好久以前直到現在,司法改革都是進行式,難道司法改革真的是改了又改,革了又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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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委員大聲說:【司想大拔河】】紀惠容委員:司改有甚麼理由排除性別改革?

  • 2017-11-06
  • 法操司想傳媒

司改國是會議結論竟將有關性別人權決議竟然全被丟包,不見了,顯示司法行政機關徹底忽略性別人權議題! 雖然總統府回應表示,所有決議與紀錄一直都在,都刊登在司改國事會議的網頁上,沒有消失,也不會蒸發;而司法院也回應指出,相關的性別人權法案,如通姦除罪化、兩小無猜條款是法務部要做的事,優生保健法是衛福部的事。問題是:總統府與司法院的這些回應都沒有講出具體行動,甚至沒有短、中、長期的行動計畫,那不是丟包又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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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委員大聲說:【司想大拔河】】yapasuyongu akuyana委員:原住民族與司法改革

  • 2017-10-30
  • 法操司想傳媒

還記得是2月初,那時人在南投與其他原民社運組織在進行原住民族國際議題的討論與串聯。會議中接到府方的來電,並詢問是否有意願擔任司法改革國事會議第一分組的委員,其實那時第一個反應就是:這不是詐騙集團吧? 然而隨著仔細的詢問各分組情形、各組別所主責的議題,以及第一分組主責的議題—「保護被害人與弱勢者的司法」,那時候的反應是:不是吧!都什麼年代了?怎麼原住民族司法權利還停留在「保護弱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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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委員大聲說:【司想大拔河】】范立達委員:司改會議落幕後

  • 2017-10-30
  • 范立達(新媒體從業人員)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在歷經冗長的前期作業、40次的分組會議,又在今年8月12日於總統府召開一場馬拉松式的總結會議後,總算暫告一個段落。身為司改國是會議第二分組的非法律人委員,又是曾經跑過1999年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新聞的記者,撫今思昔,當然有很多感觸。在司改會議落幕後,或許可以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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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委員大聲說:【司想大拔河】】江元慶委員:台灣養得起陪審制?

  • 2017-10-30
  • 江元慶(資深司法記者,作品《流浪法庭30年》催生「刑事妥速審判法」施行)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中,對於台灣要採行陪審制、還是參審制,在第四分組表決時,戰成7:7平手。從兩派票數對峙,雙方都沒有獲得過半數支持,即可見參審、陪審在台灣尚未取得共識。從長遠利益來看,現階段參審、陪審意見僵持,這是好事。畢竟,不論是陪審制、或是參審制,可預見的,這項改革對台灣未來的法治、民主都將產生劃時代的巨大影響。因此,透過多元論述、激盪多方思考,才有利擘建台灣未來新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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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操說:不再有冤案】從張月英、蘇炳坤、鄭性澤案,我們看到了什麼?

  • 2017-08-29
  • 法操司想傳媒

從張月英、蘇炳坤、鄭性澤案,我們看到了什麼? 「冤」或許是這三個案子給人的第一個印象。刑求取供、案發現場的草率勘驗、忽略證據的正確性和嚴謹性,是這些案件偵查過程中的瑕疵。而將這些充滿瑕疵的證據,移到法院的審理過程,也未詳細的審酌與考量,這些種種問題導致冤假錯案的發生! 每個人都可能會犯錯,法官、檢察官也不例外,所以我國有非常上訴及再審的特殊救濟管道,讓這些冤假錯案得以平反。透過再審,這三個冤案被賦予不同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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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操說:不再有冤案】《0828蘇炳坤再審案》含淚下的特赦 「罪刑全免」可否重啟再審?

  • 2017-08-28
  • 法操司想傳媒

民國106年8月28日,在台北高等法院刑事專一法庭,針對蘇炳坤案是否再審開庭審理,此案由於具歷史性的法治意義,在開庭前例外開放讓媒體進入拍攝主法庭內畫面,提供為時5分鐘左右的拍攝時間。審判長周盈文開庭前提到,從司改會議的討論,可見民眾對現行司法的不信任,雖這次因司法院、檢方的反對未行「法庭直播」,仍透過「法庭錄影」與開放媒體拍攝的方式,期盼民眾能對司法有更客觀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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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操說:不再有冤案】《關鍵數據》非常上訴門檻高 撤銷判決達八成

  • 2017-08-24
  • 法操司想傳媒

在刑事案件的救濟途徑上,除了再審以外,還有另一步保護被告利益的棋,叫做「非常上訴」。要啟動非常上訴,首先,僅能由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向最高法院提起;再者,只有在案件判決確定後,發現審判有違背法令的情形才能提出,而且規定上是「得」提起,而不是「應」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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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操說:不再有冤案】再審到底有多難?通過率不到5%!

  • 2017-07-26
  • 法操司想傳媒

當你在逛網拍的時候,放進購物車的商品,只要你按下「確定」鈕,一般來說就不能再更改了。「有罪判決確定」的案件也是一樣的道理,已經判決確定的案件,就不能再提起上訴。但是,收到網拍商品有瑕疵可以退貨,判決確定的案件也有發現新問題的可能,因此法律提供了「再審」這個非常救濟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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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操說:犯法、不犯法?】對抗毒品之戰:從菲律賓和葡萄牙看天秤的兩端

  • 2017-07-25
  • 法操司想傳媒

1970年代,美國總統尼克森發動毒品戰爭,每年花費數百億美元在禁毒政策,並透過聯合國將打擊毒品的決心擴散至全世界。時至今日,毒品不但沒有從世界上消失,衍伸出的暴力、針頭感染等問題更是層出不窮。如此看來,或許要求全人類對毒品的慾望徹底斷絕,是個過於艱難的任務,而毒品戰爭「消滅毒品」的宗旨,直至今日,也仍影響著許多國家的毒品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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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操說:司法不再高高在上】台灣法學教育的光與影:法律人的多元化培養

  • 2017-07-05
  • 林柏辰,杜蘭法學院能源環境法碩士生(Energy & Environmental

在高中升大學階段,許多莘莘學子開始探討不同的科系選擇。很多學生會陸續詢問:法律系究竟在學什麼?而等到法律系大一,便又會遇到另一個問題:你為什麼會選法律系?還記得,多年前,還曾有教授出過一本名為「千萬別來唸法律」的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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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操說:專業分工的司法】打官司一定要有律師!「強制律師代理」會是民眾之福嗎?

  • 2017-07-03
  • 法操司想傳媒蔡正皓 (台大法研所畢)

日前全國司改國是分組會議積極討論「金字塔型」的訴訟制度,達成共識應朝「強制律師代理」改革,換言之,將來民眾打官司很可能都一定要委任律師。 截至目前為止,司改會議只宣示了這樣的大方向,尚未確定具體制度要如何設計。畢竟強制律師代理將會大幅增加人民進入訴訟程序的成本,必須有更加妥善的配套措施。《法操》本文以下首先介紹何謂「金字塔型」訴訟制度,再由此出發,討論強制律師代理的意義與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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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操說:建立司法專業體系】《江元慶專欄》台灣亟需商業法院!

  • 2017-06-23
  • 江元慶(資深司法記者,作品《流浪法庭30年》催生「刑事妥速審判法」施行)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二分組會議近日通過一項決議,振奮企業界:司法院應設置「商業法院」。台灣為什麼需要商業法院?專精金融犯罪與刑事法的法官林孟皇在他的著作中,對社會大眾揭露的這句話,就已顯見法官審判商業案件的冰山之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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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操說:不再有冤案】《小模命案》「閨密不起訴」大逆轉,媽媽嘴命案又重演?

  • 2017-06-21
  • 法操司想傳媒

2017年3月7日,陳姓小模命案在偵查上出現重大逆轉,被犯罪嫌疑人程宇指稱全程參與且為本案首謀的梁姓女子,經過三天的羈押,士林地檢署向法院撤銷羈押。據媒體報導,撤銷羈押主因,在於證明梁姓女子在場的監視器畫面,所拍攝到的女子是該大樓的住戶,並非梁女。報導中,更提到「檢、警坦言,偵訊時間緊迫、未多加查證才會聲押,檢方向法官聲請撤押梁女獲准,僅予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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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號】改了又改,革了又革的司法改革!】「起訴狀一本主義」是啥?公開起訴書會影響無罪推定嗎?

  • 2017-05-22
  • 蔡正皓(台大法研所畢)

司改國是會議第4組在2017年4月28日通過決議,在我國刑事訴訟改採「起訴狀一本主義」之後,起訴書應該在檢察官偵查終結、起訴以後就上網公開,但在改採起訴狀一本主義之前,則是等到法院判決之後才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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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操說:專業分工的司法】「起訴狀一本主義」是啥?公開起訴書會影響無罪推定嗎?

  • 2017-05-22
  • 蔡正皓(台大法研所畢)

司改國是會議第4組在2017年4月28日通過決議,在我國刑事訴訟改採「起訴狀一本主義」之後,起訴書應該在檢察官偵查終結、起訴以後就上網公開,但在改採起訴狀一本主義之前,則是等到法院判決之後才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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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逗號】改了又改,革了又革的司法改革!】檢察官是「司法官」還是「行政官」?

  • 2017-05-17
  • 法操司想傳媒

目前司改國是會議正如火如荼進行,也已經有些許決議產生,在眾多議題中,檢察官的定位及其權責分配,也是本次司改的一大主題。而分組會議第三組「權責相符高效率的司法」討論中,近日也提出檢察官定位問題的檢討,法務部表示,希望維持現狀,守住檢察官和法官並列「司法官」的底線,並希望修憲保障檢察官權。但也有法官和學者代表主張立法或修法,讓檢察官成為「行政官」,不宜再和法官平起平坐,因而延伸出「檢察官是否為行政官」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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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操說:專業分工的司法】送魏應充入監 就能掩蓋分裂的檢察機關和矛盾判決嗎?

  • 2017-04-28
  • 文/高宏銘(執業律師、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彰化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味全油品案2017年4月27日二審判決定讞,頂新董座魏應充被判決有期徒刑兩年,社會矚目的頂新相關案件,經過數年的偵查和審理程序,也逐漸進入新的階段。但是送魏應充入大牢的結果,卻掩蓋不掉相關案件在偵查及審理程序中的不恰當以及可能造成的潛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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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操說:司法不再高高在上】參審、陪審、觀審?人民參與司法,其他國怎麼做?

  • 2017-04-12
  • 林柏辰,杜蘭法學院能源環境法碩士生(Energy & Environmental

我國為了推動人民參與審判的機會,自2011年以降,陸續擬定草案並推出了「人民觀審制」的制度。綜觀世界各國,有人民直接和法官基於同個審判職權合作審理的「參審制」(例如:德國),也有人民和法官就不同的審理階段進行分工審理的「陪審制」(例如:美國、英國、香港),而有許多國家,則是此二種制度型態的混和型(例如:法國、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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