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想評論】反應時間只有1秒! 騎士撞死逆向婦人 法院:無過失

文/法操司想傳媒
根據新聞報導,台中一名黃姓機車騎士,去年某日晚間在市區騎車時,迎面碰上一名逆向騎腳踏車的蔡姓老婦人。黃男閃避不及,撞擊後導致蔡婦傷重不治身亡。
事後,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將黃男起訴。但台中地院認為黃男沒有過失可言,最終判決無罪。
如何判斷駕駛有無過失?
我國刑法第14條對於過失犯的定義是「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換言之,必須判斷行為人是否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例如對於駕駛者的要求就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因此,如果駕駛者違反注意義務導致車禍結果發生,就可能構成過失責任。
不過除此之外,法院判斷是否有過失,還必須要看行為人對犯罪之結果有沒有「預見可能性」及「迴避結果可能性」,且結果之發生與行為人之過失間,有無相當因果之關聯性。也就是指駕駛者有沒有預想到自己的行為有可能會發生車禍,或是有無機會避開車禍發生的結果。
如果駕駛者已經盡到最大程度的注意義務,且結果之發生並非他所能預見,或縱然盡最大的努力,仍然避免不了車禍事故的發生,那麼就不應歸責於駕駛人。
僅有1秒反應時間
依判決書指出,事故發生的原因是蔡婦的腳踏車未裝設頭燈,又在快車道上逆向行駛。同時,黃姓騎士的視線同時受到左前方對向來車的車燈刺眼影響,更進一步限制他的視野。
種種的因素導致,當蔡婦的腳踏車出現在黃男的視線時,他僅剩1秒鐘的煞車反應時間,顯然不足以及時避免撞擊事故發生。法院認為,由於該危險是由被害人自身行為所造成,對於騎士而言,他既不能預見該事故的發生,且在發現危險後,即便盡最大的努力也無法避免事故之發生。因此,法院認為黃男不具有過失責任,判處無罪!
違停也是悲劇的推手
讀到這裡,許多人可能會疑惑:蔡婦為何會騎到快車道上?
判決書揭露,當時慢車道早已被大量違規停車佔用,甚至還有一台廂型車跨越快、慢車道臨停,迫使蔡婦只能騎上快車道通行,這也直接造成黃男反應不及的因素之一。
從法律角度來看,這些違停車主對於「妨害車輛通行,可能導致事故」應該具有預見可能性。若違停行為與事故結果具備因果關係,理應也要考慮追究其過失責任。
評論專區
精選影片

星宇涉年齡就業歧視遭罰30萬|不給面試機會就是歧視?雇主如何避免踩到年齡就業歧視罰則?

川普關稅戰震驚全球|打破現有體制?劃分敵我陣營?川普到底在盤算什麼?

高院庭長縱放鍾文智潛逃?合議庭都是假的?需要深究法官可能成立的刑事責任!

賴總統提恢復軍審制度|不應走回頭路!恢復軍審制度後,最大的問題會是什麼?

台積電赴美投資|護國神山垮了?台灣被掏空?半導體產業就此一片漆黑?

川普、澤倫斯基撕破臉|川普有什麼打算?趁火打劫?美國會放棄烏克蘭嗎?

北市佛教精舍命案|宗教團體該受管理嗎?該怎麼管?

路邊卸貨害死人|經營者應檢討,別再把經營成本外部化!

郭董欠12億獎金挨告?簽的是什麼合約有影響嗎?戴正吳為什麼選擇以勞動事件提告?

台版「地面師」詐欺案|詐團盯上獨居長者!有什麼防堵的好辦法?

柯P遭起訴——政治獻金部分|法院最新的羈押理由是?柯P這部分最有可能成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