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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元慶專欄】檢察官不該向她道歉?
司法院最近提出「刑事補償法修正草案」,內容不離窠臼,仍然在賠償基準的「錢議題」上打轉,對於無辜者最起碼的「尊嚴回復」,以及「司法道歉」機制,則未納入。從霸權主義來看,司法機關抱持著只想「賠錢了事、拒不認錯」的心態。
【家事法專欄】我的收入,我想保密!-關於夫妻所得合併申報,你該知道的例外情形
準備著手要想要離婚的一方,經常會詢問律師一個問題: 「每年申報所得稅時,對方都可以看到我去年的所得資料,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不要讓對方看到呢?」
【家事法專欄】愛家承諾的代價-關於配偶出軌的法律效果,該如何約定呢?
台灣知名女裝品牌總裁與妻子結褵36年,妻子指控,先生婚後有多次出軌紀錄,他於17年前寫下不再出軌,否則把財產一半交給妻子的承諾書,不料,太太又發現先生疑似與兩名女子婚外情,向法院提出「履行協議」之訴,聲明財產3億5861萬元的先生應履行承諾,先支付5000萬元,先生辯稱與兩女無瓜葛,法官卻認為,先生與兩女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判決應支付妻妻子5000萬元,可上訴(新聞連結。請參考臺中地院109年度重家訴字第4號民事判決)
【家事法專欄】我等著你回來-疫情下的家事案件該如何進行?
大陸籍劉姓女子嫁來台後,與卓姓丈夫感情不睦,前年6月大吵後飛回娘家至今不歸,卓因此訴請離婚;經查劉曾具狀要求因疫情延後開庭,院方還特地函詢衛福部,去年8月疫情緩和,劉身為陸配經居家檢疫可入境,法院為此延後庭期但她仍不到,認定劉無維繫婚姻意願,判准離婚,可上訴(新聞聯結)。
【家事法專欄】疫情升級後,子女探視該如何進行?
「律師,如果之後孩子居住的城市,因為疫情的關係宣布要封城,我還可以去接孩子來探視嗎?」 「律師,現在防疫升級為三級,我早上剛接到孩子,那我還要把孩子送回去嗎?」 15日早上行政院長親上火線後宣布雙北防疫措施提升至三級後,律師的line@也隨著發布防疫升級的新聞,跟著被炸鍋。
【家事法專欄】收到調解離婚的筆錄正本了,然後呢?-關於離婚登記的兩、三事
好不容易在來回好幾次的調解程序中,或是法官面前,總算雙方願意簽字離婚,然後再接下來7到10天後,就會收到法院寄來的調解筆錄正本。
【家事法專欄】躲過仙人跳賠償責任的原因:淺談拋棄繼承相關規定
高雄一名吳姓律師3年前被陳男等人設局仙人跳,以劉女偷拍的半裸內褲照要脅250萬元,最後收取到84萬元。台中地院近日判決,劉女、曹男、丁男等3人須連帶給付賠償吳男84萬元。但當時也有參與仙人跳過程的陳男,在吳姓律師提出民事求償前死亡。不過,吳姓律師既然認為是被設局詐騙,還是透過律師對劉女、曹男、丁男及陳男妻小請求損害賠償,但陳妻等三人在陳男死後,向法院聲明拋棄繼承,法官僅判決劉女、曹男、丁男連帶給付吳男84萬。 (新聞連結)
【家事法專欄】對方不付扶養費,我就可以不讓對方看孩子嗎?
「律師、律師,對方超級可惡的,法院裁判我們離婚後,他應該每月給孩子15000元的扶養費,可是都沒有按時給,我可以不讓對方看小孩嗎?」坐在對面的當事人咬牙切齒的發問。
【家事法專欄】民法1030-1關於剩餘財產分配規定修正後,你該知道的事情
跨年前夕,幾乎每天打開新聞都有法律修正案通過,只見律師同溫層中哀鴻遍野。然後,跨年的前一天,立法院又再度送出年終大禮,三讀通過修正民法第1030條之1關於剩餘財產分配的規定。
【家事法專欄】家事律師看「孤味」-想離,又離不掉的婚姻
看過「俗女養成記」的大家,相信對於陳嘉玲這個角色, 一定都不陌生。 特別是下面這台詞:「親愛的陳嘉玲,妳是從幾時開始忘記了?忘記這輩子其實很長,長到妳可以跌倒再站起來,作夢又醒過來;妳又是從幾時開始忘記了,這輩子其實很短,短得妳沒時間再去勉強自己,沒時間再去討厭妳自己。」追完整部劇的同時,也被飾演陳嘉玲的謝盈萱圈粉。
【家事法專欄】出軌偷吃為何免賠?
新竹一名執業律師的妻子陳女在聯電擔任技術員,卻傳出陳女和聯電經理鄭男有不當交往的情形,因而向鄭男求償90萬元。一審判決雖然認定陳女與鄭男確有不正常關係,卻因發現律師為了對妻子提告,曾要求鄭妻提供事證,也保證不會對鄭男提訟,因此判決律師敗訴,偷吃的鄭姓經理免賠。(新聞連結)
【高宏銘專欄】將決定台灣國勢的四項公投
2021年12月18日就是四項公投的投票日,這一段時間各方意見紛陳,主要政黨也極力爭取民眾支持自身的主張。這幾天新北市長侯友宜發表對公投的千字文,結果引起社會上眾多討論,有的支持,有的質疑。
【高宏銘專欄】李登輝逝世一週年紀念文
今天(2021年7月30日)是李登輝逝世滿一週年的日子,在去年疫情持續生溫的期間,我和許多人一樣仍選擇前往台北賓館向李登輝致意,以簡單但隆重的敬意,送李登輝一程。
【家事法專欄】東區羅姐的繼承人??-關於兩岸的繼承順位,你該知道的法律規定
紅極一時的藝人羅霈穎日前過世,生前一共擁有5間房產,除了3間落在上海,其餘分別在台北東區及八德路。然而羅霈穎生前並未留下遺囑,有律師分析:若按照一般的繼承程序,遺產繼承者應為羅霈穎母親和兩位哥哥,不過繼承的遺產市值4億台幣,遺產稅就高達6000萬元,完成手續後平分三等分(新聞連結)
【高宏銘專欄】對中國共產黨建黨100週年的雜想
在1921年7月23日的中國上海法國租借區,中國共產黨舉行第一次全國黨代表大會(下稱一大),當時約有15人出席,在這時,沒有人能預料中國共產黨將成為中國的執政黨,並擁有數千萬的黨員。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5%9B%BD%E5%85%B1%E4%BA%A7%E5%85%9A%E7%AC%AC%E4%B8%80%E6%AC%A1%E5%85%A8%E5%9B%BD%E4%BB%A3%E8%A1%A8%E5%A4%A7%E4%BC%9A
【家事法專欄】確保自書遺囑有效的三個小訣竅
「律師、律師,現在大家都用電腦打字,幾乎都很少手寫文件了,那自書遺囑,可以用電腦打字來代替嗎?」 「或是,我先用電腦打,然後再親筆簽名,這樣可以嗎?」
【高宏銘專欄】香港《蘋果日報》敲響的警鐘
香港蘋果日報將在2021年6月24日出版最後一次的紙本,網站也將停止運作。也就是香港《蘋果日報》將結束26年的營運。而中國共產黨也將再過幾天的7月1日,迎接建黨100週年。(https://tw.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20210623/ETNCX4WE45G33NX4F42CZNBE44/)
【家事法專欄】這些財產需要計入遺產範圍嗎?
武漢肺炎疫情全球發燒,各行各業都受到不小的影響,也使得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更一舉將2020年全球經濟成長率預估值調降至2.4%;是從2008的美國次級房貸引發的金融危機以來最低水準。而美國華爾街股市,也在短短的一週內熔斷兩次,刷新自1987年的「黑色星期一」以來的記錄。
【高宏銘專欄】南檢人員打疫苗,應予深究查明真相
就在全國展開針對85歲以上老人施打疫苗之際,卻傳出在疫情指揮中心才剛於2021年6月15日宣布負責相驗業務的檢察官和法醫等人員可列入第二類接種新冠肺炎疫苗順位,各地地檢署才開始造冊之際,卻傳出台南地檢署早已有100多位人員施打疫苗完畢了。(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616/2008565.htm#ixzz6xzuBVtjX)
【家事法專欄】正宮告小三,竟遭法院駁回不受理
晚間助理傳來一則新聞寫道:台北一名王姓美女護理師因報案而認識蘇姓已婚員警,不顧身份問題隨即陷入熱戀,直到蘇男同事提醒蘇妻,整起婚外情才曝光。蘇妻氣憤提告王女妨害婚姻,然而全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以蘇妻在提告前就原諒丈夫為由,判決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