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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專欄】防疫隔離假Q&A

  • 2020-02-27
  • 小賀老師

一、誰可以請防疫隔離假? 除了(1)受僱者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居家隔離/檢疫、集中隔離/檢疫,因此無法出勤時;(2)家屬為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檢疫者,而必須請假時,也可以請防疫隔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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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專欄】在家工作仍需置備出勤紀錄

  • 2020-02-27
  • 小賀老師

若在家裡上班,就可以省略出勤紀錄了嗎?當然不行,因為備置出勤紀錄屬於雇主的法定義務,必須逐日記載至分鐘,並保存5年(勞基法第30條第5、6項),此項義務不因勞工在家上班遠距辦公而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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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專欄】武漢肺炎隔離,給不給假?給不給薪?

  • 2020-02-03
  • 小賀老師

說個笑話:隔壁鄰居問小明在哪高就,小明說在武漢教書,然後小明就被通報隔離了。原來小明是在桃園龍潭武漢國小教書。 現在只要聽到「武漢」兩字就人心惶惶,這幾天都有人事朋友來詢問員工因防疫需隔離應該如何給假跟給薪?以下就「已感染」與「尚未感染」為區分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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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專欄】防疫照顧假不是假,是一種防疫特別措施

  • 2020-02-03
  • 小賀老師

基於防疫的必要措施,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議,高中以下學校延後至2月25日開學。不過”12歲以下之學童”不宜獨自留於家中,因此衛福部下令訂定「防疫照顧假」。(法源尚不明,可能是傳染病防治法第5及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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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專欄】【補班一定要補嗎?】彈性放假可能碰到的法律問題?

  • 2019-01-18
  • 小賀老師

『2019年會遇到三次補班,如果勞檢抽到連上6天的月份很容易因為認知有誤而被罰,故特別整理提醒各位企業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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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專欄】【投票日上班】薪水怎麼給?

  • 2018-10-23
  • 小賀老師

繼上篇【9合一選舉】投票日當天,誰可以放假?提到,18~20歲的公民參與公投算不算放假的問題,勞動部總算要發函釋將公投日列為應放假日,讓18~20歲只能投公投票的勞工,在公投日當天也能放假去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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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專欄】國定假日篇

  • 2018-10-08
  • 小賀老師

10月10號國定假日,大家都準備去哪裡放假呢?在此特別對於國定假日部分提出四個比較常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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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專欄】雇主可以解僱懷孕員工嗎?

  • 2018-09-27
  • 小賀老師

懷孕期間要解僱(開除、資遣、被離職)員工本就是極為敏感的動作,而為保障懷孕育兒員工的工作權,勞基法§13、性別工作平等法§11及§17均有特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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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專欄】彈性放假一定要放嗎?

  • 2017-10-18
  • 小賀老師

『國定假日若遇週二或週四,將一律實施彈性放假,並在前一個週六補班補課一天,讓彈性放假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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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專欄】醫生性騷擾,談護理師職場潛規則

  • 2019-08-30
  • Mr.熊王子

法律上主要把職場性騷擾分成兩種類型,第一種交換型,簡單說就是雇主或主管拿性作為職場的交換條件,以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或性言行,做為職場交換條件,例如被要求陪某醫生出遊作為不上夜班的條件,就是一種交換型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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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專欄】【年資累計爭議】公司換組織年資會累計嗎?

  • 2018-10-11
  • 法操司想傳媒

根據新聞報導,潘姓女子於桃園某補習班擔任編輯工作26年,由於補習班4度更名,補習班認為潘女的年資因更名而中斷,拒絕給付退休金。該案法官認為依照勞基法規定,事業改組後,留用員工的年資應由新事業主承認,且本案新舊雇主是同一團隊,認為年資應該合併計算,判決補習班應給付退休金新台幣120餘萬元給潘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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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專欄】什麼是「一例一休」?週六放假的小確幸沒了?

  • 2016-10-28
  • 宗鼎法律事務所 吳宗樺律師

近日,由於執政黨與在野各黨,針對勞動基準法第36條修正草案,應採「一例一休」(行政院版本)或是「一週二例」(立法院版本)的議題,雙方立場互異、各執己見,因而吵得沸沸揚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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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宏銘專欄】疫苗、《舊金山合約》和金帳汗國

  • 2021-06-01
  • 高宏銘律師(大壯法律事務所所長、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彰化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最近因為疫苗的事,台灣社會意見紛陳,看各方都拿出手邊資料來佐證自己的意見,果然台灣真是個言論自由的國家。因為達成一定的疫苗施打率看起來應該是能有效終結疫情的方式,面對台灣突然升高的疫情,大家都很著急,也是情有可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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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專欄】正本?繕本?傻傻分不清楚@@-關於民事訴訟進行過程常常出現的各種OOXX本

  • 2020-03-13
  • 賴佩霞律師-恆安法律事務所(恆安法律事務所、家事事件法授課老師)

「莉絲莉絲,我收到法院把我們的書狀退回的信件了!怎麼會這樣?」 (莉絲內心os:這件才剛接到法院庭期通知,連庭都還沒開,是要退啥米碗糕??掐指一算,這件兩造目前同住,該不會…) 去電瞭解狀況後 「阿貝你說的退件郵件,信封是寫誰的名字啊?」 「就我女兒啊!她都沒回家,所以我就去警察局幫她領法院文件。裡面那份就是我們當初寄給法院的書狀啊!法院為什麼退回來惹?」 不知道曾經有在法院走跳過的粉粉們,有沒有覺得上面的情形似曾相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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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宏銘專欄】保家衛國,人人有責

  • 2021-05-25
  • 高宏銘律師(大壯法律事務所所長、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彰化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面對全國進入三級警戒的防疫狀況,面對難以捉摸的疫情,許多國人也是忐忑不安,相信要一直保持心情平靜,確實很不容易。可是回到現實,面對疫情,我們還是要想要如何挺過這一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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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宏銘專欄】中壢盤查事件,真的很蠢?

  • 2021-04-26
  • 高宏銘律師(大壯法律事務所所長、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彰化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根據報導,有位音樂(舞蹈)老師在中壢被員警要求提出證件,老師拒絕並說了一句「真的很蠢」,該員警就以妨害公務逮捕老師,並拘留9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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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宏銘專欄】通勤職災的雇主責任

  • 2021-04-19
  • 高宏銘律師(大壯法律事務所所長、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彰化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近日大家突然瘋傳一件在民國106年間的台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的判決,該判決主要是一位台南的長者在夜班下班後前往某鹹粥店用餐後返家途中遇到交通事故受傷,後來向勞保局申請職業傷害醫療給付,被勞保局認為該長者下班後前往某鹹粥店之行為,已脫離自就業場所返回日常居住處所之應經途徑,不屬於職業災害,所以不予給付。因此該長者後來向法院提起訴訟,在本件中,法官認為下班後去吃碗鹹粥是該長者日常習性,所以是日常生活所必需的之私人行為,所以仍屬在合理通勤時間發生事故,因此屬於職業災害,勞保局應該要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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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宏銘專欄】改革台鐵的芻議

  • 2021-04-07
  • 高宏銘律師(大壯法律事務所所長、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彰化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2021年4月2日上午台鐵一班太魯閣號在接近花蓮車站前的隧道因撞擊工程車導致50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對於此一重大事故,除了要檢討施工的工程公司外,對於要求台鐵的改革的聲浪,也是此起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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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宏銘專欄】牛轉乾坤妙,展望辛丑

  • 2021-02-11
  • 高宏銘律師(大壯法律事務所所長、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彰化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庚子年終於近尾聲了,在這一年中,許多人都體會到庚子年果然是激烈變動的一年,當然主要是疫情的影響,讓全世界的互動模式起了極大的變化。而台灣在疫情的紛擾之下,2020年度的經濟成長率仍維持正成長,且幾乎是主要經濟體中成長率最高的,這樣的表現,台灣全體國人的努力,當然是值得稱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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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宏銘專欄】略談最高法院廢除「限量分案」

  • 2021-01-07
  • 高宏銘律師(大壯法律事務所所長、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彰化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

最高法院於今年開始未久即公告將廢除「限量分案」制度(新聞稿: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350871-63457-1.html),對此,我們深表贊同!首先全國沒有任何一間法院有「限量分案」的制度,許多法官都兢兢業業,宵衣旰食地努力審理分派到的案件,基於法官職位的公平性,最高法院法官本就無理由可以「限量分案」。其次,最高法院於本採取「限量分案」,讓許多案件都只是在最高法院等待分案,等待時間甚至可能超過1年以上才進行分案,在等最高法院審理後,又可能要多花很多時間,法院無法即時回應人民的訴訟請求,這對人民訴訟權益實在傷害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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