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想評論】偷看女同事手機內相簿發現裸照,男傳給自己涉犯什麼罪?

文/法操司想傳媒
手機密碼千萬不要給他人,以免被有心人士利用。近期有則新聞報導指出,陳姓男子與女同事小仙為辦公室同事,座位相鄰,平時偶有交談。某日,陳男意外取得小仙手機密碼並記起來。之後,小仙暫時離開座位上廁所,陳男遂趁機拿起小仙放在辦公桌上的手機,輸入密碼後翻找相簿內容。
陳男在翻找過程中發現小仙自拍的裸體影片,就將該影片透過LINE傳送到自己的LINE帳號想要私下留存及觀看,但因檔案過大未能成功上傳。事後,小仙返回座位,發現手機遭人翻查,因而憤怒報警提告。
陳男會涉犯什麼刑責?
首先,陳男利用記下來的密碼偷看女同事的手機,可能會涉犯「無故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此項規定在刑法第358條:「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若行為人未經授權,故意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電腦保護措施或利用系統漏洞,進入他人的電腦或相關設備的行為就有可能成立本罪。此罪主要保護他人的資訊安全與電腦系統的完整性,只要未經同意入侵,就有可能成立。
另外,陳男也可能涉犯「無故重製性影像罪」。根據刑法第319之3條第一項:「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此罪是指行為人未經當事人同意,將他人的性影像以錄影、截圖、複製檔案等方式再製,使該影像可以被再次儲存或傳播的行為。
偷看他人手機這個行為本身就不對,更可惡的是竟然想要傳他人的私密照給自己觀看,法操也提醒各位讀者,除了銀行的帳號密碼不要輕易告訴他人外,手機的密碼也要注意保管,畢竟手機存有太多個人隱私訊息,若遭有心人士利用,後果恐怕不堪設想。
評論專區
精選影片

星宇涉年齡就業歧視遭罰30萬|不給面試機會就是歧視?雇主如何避免踩到年齡就業歧視罰則?

川普關稅戰震驚全球|打破現有體制?劃分敵我陣營?川普到底在盤算什麼?

高院庭長縱放鍾文智潛逃?合議庭都是假的?需要深究法官可能成立的刑事責任!

賴總統提恢復軍審制度|不應走回頭路!恢復軍審制度後,最大的問題會是什麼?

台積電赴美投資|護國神山垮了?台灣被掏空?半導體產業就此一片漆黑?

川普、澤倫斯基撕破臉|川普有什麼打算?趁火打劫?美國會放棄烏克蘭嗎?

北市佛教精舍命案|宗教團體該受管理嗎?該怎麼管?

路邊卸貨害死人|經營者應檢討,別再把經營成本外部化!

郭董欠12億獎金挨告?簽的是什麼合約有影響嗎?戴正吳為什麼選擇以勞動事件提告?

台版「地面師」詐欺案|詐團盯上獨居長者!有什麼防堵的好辦法?

柯P遭起訴——政治獻金部分|法院最新的羈押理由是?柯P這部分最有可能成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