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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小教室】人的定義與生母殺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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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3-07
  • 法操司想傳媒

根據新聞報導,有新加坡籍情侶來台灣住宿,但其實女方已經懷孕且即將生產,女方在旅館產下一名女嬰後,由男方把女嬰丟到餐廳廚餘桶內,女嬰在廚餘回收場被發現時已經死亡多時。雖然情侶回新加坡後宣稱女方並沒有懷孕也沒有殺害女嬰,但根據兩人的出入境紀錄以及旅館現場的血跡DNA鑑定結果,兩人疑似是故意到台灣來生產後殺害並拋棄女嬰,假設女嬰是被女方殺害並拋棄,且女方是台灣人的話會面臨什麼樣的刑事責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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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小教室】釋字第775號解釋|各大法官意見書解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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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3-06
  • 文/蔡正皓律師(台大法研所畢、大壯法律事務所律師)

刑法第48條的違憲性 如果小明被逮捕之後,檢察官與法院都漏未發現小明A罪的前科,而按照B罪的法定刑度予以判刑。等到三審定讞以後,才發現小明其實是累犯。那麼根據現行刑法第48條和刑事訴訟法第477條規定,檢察官可以向法院提出聲請,請求法院依據累犯規定,重新修改、宣告對小明更重的刑罰。 釋字第775號解釋的多數意見認為,既然B罪的部分都已經經過重重審判定讞、確定,那麼只因為之前漏未審酌的A罪前科資料,而不是為了維護極為重要的公共利益,就要推翻B罪原本的確定刑度,將會破壞法安定性與人民對確定判決的信賴保護,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因此認為刑法第48條規定違憲,而刑法第48條違憲失效以後,作為程序規範的刑事訴訟法第477條也一併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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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操小教室】民法小教室|親子關係真的說斷就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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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3-06
  • 法操司想傳媒

最近小編在看報紙時,註意到頭版角落的一小篇「斷絕父女關係」啟事。但你知道嗎?在我國民法上,親子關係其實並不是說斷就斷的喔! 親子關係怎麼成立? 首先,讓我們來說說怎麼樣的狀況會成立親子關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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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小教室】釋字第775號解釋|各大法官意見書解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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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3-06
  • 文/蔡正皓律師(台大法研所畢、大壯法律事務所律師)

大法官日前公布釋字第775號解釋,正式宣告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上關於累犯加重其刑的規定違憲,可謂對我國刑法界投下一枚震撼彈。 畢竟累犯加重其刑的規定,在我國行之有年,但違憲疑慮也一直如影隨形。如今累犯加重規定被大法官宣告違憲,不只引起實務界和學界的廣泛討論,甚至大法官自己的爭論也十分熱烈,從釋字第775號解釋伴隨著11則意見書,可見一斑。正因如此,如果我們檢視、分析各個大法官所提出的意見書,再與多數意見互相比較,將可以使我們對釋字第775號解釋有更明確的瞭解。 為了更有助於讀者理解,以下舉一個案例,並以此案例為輔,說明釋字775號解釋多數意見與各大法官所提意見書之間的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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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小教室】釋字第435號解釋|立委在立院中的言論,皆受言論免責權保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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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3-05
  • 法操司想傳媒

為了保障立法委員可以無後顧之憂地行使職權,並避免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的功能受到其他國家機關的干擾。憲法第73條賦予立法委員在院內的言論及表決,不用對院外負責。但什麼是院內?立法委員只要在立法院內的言論,對外皆不用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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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炳忠案】對共同被告的事實部分應該要怎麼表示爭不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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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3-04
  • 法操司想傳媒

2019年02月27日上午,台北地方法院再度針對王炳忠等人所涉之國安法事件進行準備程序。本次程序主要是讓被告侯漢廷、林明正二人針對檢察官起訴的事實表示是否爭執,就讓我們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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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長選舉無效案】又要聲請調查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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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3-04
  • 法操司想傳媒

前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對中央選舉委員會(下稱中選會)、台北市選舉委員會(下稱北選會),針對去年的台北市長選舉提起選舉無效訴訟,2月27日在台北地方法院進行準備程序,一起來看看本次庭期發生了什麼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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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元慶專欄】檢察官起訴了「千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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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2-27
  • 江元慶

文/江元慶(資深司法記者,作品《流浪法庭30年》催生「刑事妥速審判法」施行) 民國107年2月13日,一名施姓婦女接到一通電話,對方說她電話費沒繳,且由於個資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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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專欄】小心!未實際支付剩餘財產分配金額,會被追繳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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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2-27
  • 文/賴佩霞律師(大壯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家事事件法授課老師)

文/賴佩霞律師(大壯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家事事件法授課老師)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日前在查核被繼承人A君遺產稅案件時,發現申報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額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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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想評論】【慶富獵雷艦案】羈押期屆滿 法院就沒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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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2-27
  • 法操司想傳媒

2019年2月25日,慶富獵雷艦案高雄地方法院裁定,被告陳慶男追加保證金額至3200萬(已繳納),准予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被告陳慶男需要配合: 1.每日早晚各至警局報到一次。 2.提供24小時不關機手機。 3.陳報平日使用之車牌。 但大家還記得,陳慶男其實是因為他兒子逃跑,才又被羈押的嗎?2018年6月慶富少東棄保潛逃後,害老爸的交保金從原本的800萬飆到1億,繳不出保證金的狀況下,只好被羈押。之後降保至3200萬,又提高到5200萬,而本次高雄地方法院又再次降至3200萬元。究竟為什麼高雄地方法院願意再次降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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