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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小教室】刑事訴訟程序
刑事訴訟程序是從偵查、起訴、審判到確定判決後執行刑罰為止。當刑事案件發生時,由被害人或是被害人家屬提起訴訟,多數刑事案件是由檢察官受理,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28條規定,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


【大小謬誤】【投稿】檢察官沾粉味 是故意不迴避還是太傻太天真?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吳岳輝(註一)、李宗榮(註二)於102年1月8日下班後應邀參加該署司機室於海產店舉辦之年終聚餐餐會,且兩人各支出新臺幣5,000元支應,待晚上八點多餐會結束後,司機老王於開車載兩位檢察官返回臺南地檢署途中表示,想請客以表達感謝之意,提議前往北海KTV續攤唱歌,吳岳輝與李宗榮檢察官亦同意前往,所以於九點多抵達北海KTV包廂。


【司想評論】【監督司法】檢察官辦案 是為了年終獎金還是公平正義?
文/法操司想傳媒 又到了歲末年終的時候,相信大家除了期待猴年的到來,也一定想知道自己的年終考績會是如何?畢竟年終考績事關獎金,有錢才是硬道理呀! 不過,檢察官的...


【大小謬誤】【投稿】放火燒土地公廟 算燒燬建築物嗎?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就連神明也有失準的時候。愛簽六合彩的阿廖家住雲林,因為某次向土地公求明牌沒中獎,覺得土地公騙他,就在半夜兩點多帶了一瓶58度金門高梁,自己喝到有點微醺後就把高梁倒在廟內,隨後點了兩根菸,想要火燒土地公廟。


【大小謬誤】台東大學人質案 檢察官以為是「挾天子以令諸侯」嗎?
林國正平時以暴力討債為業,常以亮槍或是丟子彈的方式恐嚇他人,在民國104年11、12月外出討債時,藉機搶劫他人數千元及一小包安非他命,更涉及兩起強盜案,引起警方高度重視,並設法逮捕他。


【法操冤案】【影片】拚命定罪他人 就能伸張正義了嗎?
內湖裸屍案發生在民國89年,呂介閔被控是殺害女友的兇手,更曾被判刑13年定讞。直到104年12月30日,經過再審程序後,呂介閔才獲判無罪。


【法操冤案】江國慶冤死案 為等到《刑法》追訴期而三度不起訴的北檢
民國85年9月,臺北市大安區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性侵殺人謝姓女童案,軍方組成了「0912專案小組」並約談福利站的員工和士兵,後來在交誼廳櫃檯上發現一把沾有血跡疑似兇刀的證物,循線追查發現四名士兵嫌疑重大,其中包括江國慶。10月1日,調查局對福利站的員工及士兵實施測謊,只有江國慶一人未通過測謊結果。測謊隔日,江國慶遭到連續37小時的疲勞訊問以及刑求逼供,在非自願的情況下寫下自白書、承認犯下性侵殺人謝姓女童案。


【法操小教室】言詞辯論
言詞辯論在訴訟程序中相當重要,是原、被告雙方在法庭上所謂的攻防戰。言詞辯論就是在審判期日中最重要的訴訟程序,所以言詞辯論在民事訴訟法有專節規定。在《民事訴訟法》第192條到第219條有明定言詞辯論的相關規定:


【台中高分院二審】【0126頂新越南油二審開庭實況】存在密件、當庭才提補充理由書,被告的辯護權在哪裡?
今天(1月26日)是頂新油案第二審的準備程序庭,法Q們有沒有乖乖到場旁聽呢? 本案一審無罪宣判後,彰檢蒐證是否完備的問題被廣泛討論,因此我們更加關注二審檢察官是否能嚴謹偵辦此案。


【大小謬誤】【杜氏兄弟案】公安的調查可作為台灣起訴與判決的唯一證據嗎?
居住在中國廣東的台商葉進丁、葉明義,眼見來自台灣的同鄉友人杜清水在台經商失敗、走投無路,所以就收容了他與兩個兒子杜明郎、杜明雄,卻沒想到因此釀成殺機。


【惡檢系列】關說、魚肉鄉民樣樣來:詹昭書
詹昭書自民國88年起擔任檢察官,歷經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候補檢察官、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及嘉義地檢署檢察官。 詹昭書於新竹地檢署檢察官任內,因為配偶涉嫌一起詐欺案件,而特別打電話給署內承辦檢察事務官及檢察官關說,企圖影響案情,以「這是以刑逼民」、「一般是否無開庭就可結案」及「我們都是同行」等言語企圖影響承辦人員對被告放水,希望獲得對被告有利的處分。


【司想評論】【監督司法】白紙黑字未必真實 如何期待司法辨別黑白
文/法操司想傳媒 白紙黑字寫下的筆錄,就一定真實嗎?筆錄記載是司法審理程序中重要的一環,檢察官或法官訊問時一定會製作筆錄,偵訊筆錄的內容可能成為起訴或審判時的依...


【大小謬誤】擦撞後逃逸居然沒事?!檢察官該重修《刑法》!
老皮騎重型機車右轉時,擦撞到大林的機車,大林後座的小謝被老皮機車後方附掛的塑膠籃割到,造成左小腿淺撕裂傷、擦傷,但老皮並未下車察看就騎車離開現場。大林覺得莫名被撞、對方還不下車關心,於是騎車追上老皮並告訴他小謝的左小腿被他機車後方塑膠籃割傷,但老皮堅稱以為僅是會車,不知道居然導致小謝受傷,所以才離開現場。


【他山之石】檢察與行政權分立的美國獨立檢察官制度
美國刑事案件由員警與檢察官負責偵查,而檢察長負責指揮整個刑事案件的偵察程序,但美國聯邦調查局除了維護社會秩序之外,也會對涉及聯邦政府及聯邦刑法相關重...


【司想評論】警械使用條例規範模糊 第一線警員如何安心執法?
2019.07.23類似案件:根據媒體報導,越南籍逃逸移工阮國非案,經新竹地方法院審理,認為員警在阮國非未持有槍械及攻擊的情況下已經先開了四槍,阮下半身也大量出...


【彰化地院一審】【法操小教室】證人與鑑定人
104年11月27日彰化地院判決頂新一審無罪,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當時檢察官除了和法院間以新聞稿來回筆戰,也抨擊彰化地院合議庭採信辯方鑑定人的意見,而辯方所提的鑑定人是頂新的油品精煉設備廠商,應不適合擔任鑑定人才對。但,在法律上真是如此嗎?


【刑法小教室】證人與鑑定人
104年11月27日彰化地院判決頂新一審無罪,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當時檢察官除了和法院間以新聞稿來回筆戰,也抨擊彰化地院合議庭採信辯方鑑定人的意見,而辯方所提的鑑定人是頂新的油品精煉設備廠商,應不適合擔任鑑定人才對。但,在法律上真是如此嗎?


【大小謬誤】未經同意就偷改別人簡報檔不算侵害著作權?檢察官你馬幫幫忙!
小洪是星星公司的副總經理,負責廣告業務開發及業務團隊管理等事務,而小郭則是該公司業務經理,負責廣告業務開發工作。兩人除了在星星公司上班外,還另行設立邦邦互動科技公司,意圖用星星公司的業務資源,為自己開的公司拉生意。


【味全油品案】【味全油品案】檢察官起訴不求證據靠想像 濫權起訴違反人權
2013年10月16日爆發大統長基混油事件,因頂新製油曾委託大統自西班牙進口橄欖油與葡萄籽油,再幫味全代工成健康廚房系列產品銷售,11月6日台北地檢署對頂新製油與味全公司展開調查。2014年10月,台北地檢署起訴頂新製油兼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頂新製油前總經理常梅峰、味全前總經理張教華、味全中研所品管及檢驗人員共13人。檢察官認為魏應充、常梅峰等高層係明知大統油有摻偽、造假,仍基於成本考量而向下屬指示向高振利進貨。全案歷經近一年審理程序,1月6日在檢察官論告後,13日進行魏應充、張教華等被告的結辯,雙方攻防激烈。


【刑法小教室】傳聞證據
傳聞證據是指被告以外之人在法院審判之外的陳述,其陳述是用來證明待證事實是否為真實。此一陳述並不限於言詞陳述,亦包括該人不出庭供述而以書面方式記載其所見所聞,則該書面陳述也屬於傳聞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