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謬誤】不起訴,書狀就可以亂寫嗎?

  • 2015-11-18
  • 法操司想傳媒
shutterstock_286831133

【檢察官謬誤】書狀記載對於同一物件的描述混亂不一

 

案例事實

在一份不起訴書中,檢察官的敘述如下:

某天大周在客廳焚香祭拜神明,兒子小周卻從後面用「涼被」蓋住他的頭,小周媽媽看到兒子的行為,立刻大喊救命。但小周卻說「你們倆老沒用,我要殺掉你們」,以此恫嚇爸媽,讓大周憤而提告恐嚇。

然而,小周媽媽卻在偵查時證稱,大周在客廳拜拜,小周在後面拿「棉被」做體操,因為客廳很小,所以可能運動時「毛巾」不小心蓋到大周頭上,且小周也沒有說出「你們倆老沒用,我要殺掉你們」等語。

 

檢察官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規定,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以及最高法院52年度上字第816號、40年台上字86號判例的規定,告訴人陳述的事實,是否與事實相符,還要再做其他調查。

因此,檢察官在沒有其他事證證明下,無法證明小周確實犯下《刑法》第305條恐嚇罪,所以檢察官不起訴小周。

 

案例評論

 

本案檢察官在不起訴書中,在陳述案件事實時,檢察官先描述小周用「涼被」蓋大周的頭,但在陳述小周媽媽的證詞時,卻說是「棉被」、「毛巾」,對於小周拿來覆蓋大周的頭部物品為何物的敘述,明顯有誤。

《刑事訴訟法》第161條第1項規定,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和指出證明方法,然而本案檢察官指出小周用來作為覆蓋大周頭部的物品,卻有三種版本,雖然這個案例很小,看起來只是檢察官論述案件事實的小瑕疵或筆誤,但我們卻不能小看這樣的瑕疵。若本案起訴,筆錄就可能作為起訴證據,當證據內容錯誤時,嚴重時可能會影響到法官審判的結果,因此,書狀上任何文字的書寫都必須字字謹慎。

 
 
 

【不論是企業或個人,若您正面臨勞資爭議、不動產糾紛或其他民刑事問題,都歡迎立即填表預約律師諮詢,讓專業為您把關。】

📞 大壯法律客服專線:02 2351-2002

精選影片

2026-07-17

喝一杯75元超商拿鐵差點坐牢?動用高等法院審微罪案,究竟是捍衛正義還是浪費司法資源?

2026-07-09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上路|中國管到全球?所以這些國家都不能去了?中國早就被歐洲人權法院打臉?

2026-06-26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修正草案|逃兵直接關一年?內政部跟國防部只能想到這種粗暴修法,是能解決什麼兵役問題?

2026-06-18

刑事訴訟法羈押制度修法|史上最挺犯罪者?限縮羈押制度究竟是吉是凶?

2026-06-05

你收到的判決是誰寫的?立委竟提案讓「法官助理寫判決」明文化!那以後是不是乾脆連開庭都外包出去?

2026-04-24

柯文哲一審判決分析|證人的揣測竟然被一審當成證據?高律師帶你看未來二審攻防的兩大核心點!

2026-03-13

卓榮泰日本看球行|立委的批評有道理嗎?私人行程其實一點都不奇怪?為何說這是一種外交突破?

2026-01-09

憲法法庭重啟| 《憲法訴訟法》強行通關! 大法官就得要乖乖聽話?

2025-10-23

大法官聲明惹議|三位大法官變三位小法官?是遵循憲法,還是放棄制衡立法權?

2025-08-08

高虹安誣告案二審出爐|誣告罪有這麼容易成立? 高虹安不上訴就會被關?這句話其實不太對!

2025-07-11

法院組織法三讀|法庭直播三讀通過!什麼案件可以直播?帶你看修法內容

2025-07-04

Lawsnote vs 法源|七法侵權案一審判決出爐!法院為何認定違法著作權法?

大壯律師 LIN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