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元慶專欄】倒打自己一耙的檢察官

  • 2018-06-22
  • 江元慶

阿里山神木 (圖片取自網路)

文/江元慶(資深司法記者,作品《流浪法庭30年》催生「刑事妥速審判法」施行)

阿里山名聞遐邇,是台灣知名的國際觀光景點,這裡森林多、芬多精多,但盜伐林木的「山老鼠」也多。雖然警方過去破了不少案、逮了不少人,但因為始終抓不到隱身幕後的「山老鼠王」,使得鼠輩不斷橫行在阿里山森林裡。警方雖然有心緝拿,但林區廣袤、山警太少,警方防不勝防。

民國104年初,阿里山區又連續發生七次檜木、牛樟等珍稀林木盜伐,且歹徒作案越來越囂張,不僅盜林面積越來越廣,砍伐數量也越來越多。根據官方統計,從單次盜伐總重約500公斤,竟然爆增至1440公斤,總計這七次盜伐,被砍走了6491公斤的珍貴林種。

農委會林務局查覺事態嚴重,和檢警組成聯合查緝專案小組後,研判這七案是同一集團所為,並判斷他們還會食髓知味,因此動員嘉義、苗栗及刑事局警力埋伏數月。

果不其然。民國104年4月1日,山老鼠集團又犯案,他們在進入阿里山林區後,專案小組決定來個甕中捉鱉──設置鐵柵門攔檢點、關門、封路,要將他們一舉成擒。就在警方成功截獲第一輛車,把車上多名歹徒一一上銬時,第二輛車突然疾駛,衝破鐵柵門呼嘯而去。

「開車跑走的人是誰?」

「他就是老大。」警方追問落網的人之後,大感振奮,因為,這是「山老鼠王」第一次現蹤。不過,落網的人都是越南籍的逃逸外勞,他們不知道「老大」姓名。警方清查沿街監視器,歷經4個月、過濾數百輛車,民國104年8月5日,終於逮到了他──33歲男子「阿玉」。

警方清查他的背景時,著實嚇了一跳,他是清華大學經濟系畢業的高材生。在人贓俱獲下,阿玉被起訴、被重判6年10個月徒刑,還被併科295萬元罰金(全案已定讞)。不過,同一天和阿玉被逮的7個人中,有一個人自始至終喊冤:「我不是山老鼠!」

他叫「阿智」。30多歲的他,在一家工程公司擔任工地主任。他是個單親爸爸,為了要養育3個還年幼的孩子,他想盡辦法增加收入,利用公司沒有排班的休假日、或是例假日、或是晚上,當起屬於非法營業的白牌計程車司機。

「我不是這個山老鼠集團的成員,」從民國104年8月27日被拘提到案起,阿智就不斷的向警方、向檢察官說:「當天我只是單純的載客上山。」不過,他的說詞不被採信,被移送法辦後,先被收押,後遭到起訴(嘉義地檢署起訴書,104年度偵字第5359號等)。

為了證明清白,阿智還舉出了證人,「『阿勳』可以證明,我當天真的就是單純的載那一群外勞上山。」阿智還說,這一趟車程就是阿勳介紹的,「但阿勳並沒有告訴我,載這些外勞去阿里山做什麼。」

阿智的說詞難怪檢察官不相信。因為,也是白牌計程車司機的阿勳,同樣被檢察官認定是山老鼠集團份子,遭到起訴,且被判刑確定。

阿智只能繼續向法官喊冤。他的辯詞,法官不僅聽到了,也注意到了。因為,阿勳總共五度向警方、檢察官、法官表示:「阿智會載客上山,確實是我介紹的」,因為他孩子還小,需要用錢。

阿智會被檢察官認為和全案脫離不了關係,且認定他就算不是山老鼠集團份子,也至少是盜伐山林的幫助犯。因為,他們載客上山的時間是下午3點多,直到隔天凌晨才載同一批人下山。

阿智不否認這部份內容,但他堅稱:「我不知道載的這些外勞去阿里山做什麼,更不知道他們上山是盜伐山林。」

阿智想起載客中的一段過程。當時車上的3名外勞,說的都是他聽不懂的越南話,他曾經詢問坐在副駕駛座的外勞:「上山是不是要去採茶?」結果,對方回他的話說:「要去做茶。」

真的有這段經過嗎?法官審問這名叫「阮庭賞」的外勞。他說,阿智當時確實有問他們上山要做什麼工作,外勞則用閩南語回答說:「做柴。」

至此,真相揭曉,案情恍然大悟:原來,越南外勞說閩南語的「做柴」,被阿智聽成了國語的「做茶」。

法官認定,阿智並不是山老鼠集團的成員。原因有二:第一,他如果是山老鼠集團的人,何必明知故問這些外勞上山要做什麼?第二,外勞以台語說「做柴」,和國語的「做茶」,兩者確實發音很像,阿智有誤聽的可能。

「這是法官的臆測。」檢察官不服阿智獲判無罪,上訴二審。在上訴理由中,檢察官指出,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阿智錯把閩南語的「做柴」,聽成國語的「做茶」。檢察官還說,何況,阿智上山停車之處,附近並沒有茶園。檢察官仍然認定,阿智沒有誤聽,他載這夥人上山,就是為了盜伐林木。

檢察官一語擊中法官判決無罪的要害──法官並不能證明阿智確實把台語的「做柴」,聽成了國語的「做茶」。但是,檢察官也倒打自己一耙──他同樣也無法證明阿智沒有聽錯音、會錯意。

在檢察官、法官都無法證明下,二審會怎麼判?

「阿智無罪!」二審的理由是:檢察官要負起舉證的責任,在這個案子裡,檢察官不僅沒有提出證據,也沒有提出可以證明阿智犯罪的方法(台南高分院判決書,105年度上訴字第950號等,判決理由五)。

阿智無罪定讞。他獲得22萬4000元的刑事補償。當年他跑了這趟車,讓他被羈押了56天。在看守所裡,他牽腸掛肚著3個孩子,夜不成眠。

阿智再也不開白牌計程車了。他寧可少賺一點,把時間多留給孩子。

 

 


評論專區

諮詢 大壯律師 LIN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