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專欄】分娩與流產假
文/小賀老師(勞務顧問)
有企業客戶詢問”分娩假”是甚麼?
目前法令並無「分娩假」這個假別,大家要問的應該是員工分娩前後的產假或流產假。
不過一開始我們要先明確定義「分娩」與「流產」:
勞動基準法第50條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所稱「分娩」與「流產」,依醫學上之定義,妊娠20週以上產出胎兒為「分娩」,妊娠20週以下產出胎兒為「流產」。(勞動三字第 0910055077 號令釋示)。
一、屬於「分娩」者:依照勞動基準法第50條1項給予「產假」,產假期間依工作年資是否滿半年給予全薪(滿半年)或半薪(未滿半年)。(勞動基準法第50條1項2項)
二、屬於「流產」者,要再細分為:
1.妊娠3個月以上未滿20週者,給予產假4星期,工作年資滿半年給予全薪,未滿半年給予半薪。(勞動基準法第50條1項2項)
2.妊娠2個月以上未滿3個月者,給予產假1星期,法令未規定給薪與否。(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1項)
3.妊娠未滿2個月者,給予產假5日,法令未規定給薪與否。(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1項)
由於前述2.及3.只規定應給予產假,未規定是否給薪;如企業係給假不給薪,最好經過勞資協商程序後明訂於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以避免爭議;實務上勞動主管機關甚至會要求應經勞資會議同意。
附圖節錄某企業工作規則有關產假/流產假之章節,供大家參考。

註:以上產假/流產假規定係以勞工為主體,公務人員請參閱”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四”
【不論是企業或個人,若您正面臨勞資爭議、不動產糾紛或其他民刑事問題,都歡迎立即填表預約律師諮詢,讓專業為您把關。】
📞 大壯法律客服專線:02 2351-2002
精選影片
喝一杯75元超商拿鐵差點坐牢?動用高等法院審微罪案,究竟是捍衛正義還是浪費司法資源?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上路|中國管到全球?所以這些國家都不能去了?中國早就被歐洲人權法院打臉?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修正草案|逃兵直接關一年?內政部跟國防部只能想到這種粗暴修法,是能解決什麼兵役問題?
刑事訴訟法羈押制度修法|史上最挺犯罪者?限縮羈押制度究竟是吉是凶?
你收到的判決是誰寫的?立委竟提案讓「法官助理寫判決」明文化!那以後是不是乾脆連開庭都外包出去?
柯文哲一審判決分析|證人的揣測竟然被一審當成證據?高律師帶你看未來二審攻防的兩大核心點!
卓榮泰日本看球行|立委的批評有道理嗎?私人行程其實一點都不奇怪?為何說這是一種外交突破?
憲法法庭重啟| 《憲法訴訟法》強行通關! 大法官就得要乖乖聽話?
大法官聲明惹議|三位大法官變三位小法官?是遵循憲法,還是放棄制衡立法權?
高虹安誣告案二審出爐|誣告罪有這麼容易成立? 高虹安不上訴就會被關?這句話其實不太對!
法院組織法三讀|法庭直播三讀通過!什麼案件可以直播?帶你看修法內容




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