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想評論】被稱「網軍」告誹謗竟敗訴,為什麼法院認為網軍並非貶抑詞?
圖/AI生成示意圖文/法操司想傳媒
說人家是「網軍」算是貶抑詞嗎?近期有則有趣的新聞報導指出,指稱對方是「網軍」,並不是貶抑詞喔!
新聞報導提及,一名郭姓男子前年4月在PTT八卦板發文,幫政治人物高虹安宣傳臉書直播。沒想到有網友王姓男子發現,他之前也常常貼出高虹安和黃國昌的相關文章,於是留言質疑:「怎麼高虹安跟黃國昌的直播都會上八卦板?這網軍也太明顯了吧!」郭男覺得被說成「網軍」是在侮辱他,名譽受損,因此提告求償6000元。
為什麼法院認為網軍不是貶抑詞?根據判決,可能有以下三個理由:
語意來源屬中性描述
法官指出,「網軍」是由「網路」與「水軍」組合而成的新詞,用來描述在網路上為特定目的大量發布訊息的群體。這個詞主要是反映一種社會現象,並非天然帶有侮辱或貶抑意味,因此在語意層面屬於中性描述詞,而非對人格的負面評價。
網路宣傳已成普遍產業
隨著網路成為人際互動與資訊傳播的重要平台,政治人物、政府機關、工商團體乃至企業,都利用網路進行政策宣傳或商業行銷。法官認為,這樣的操作需求促成了相關市場與行業的形成,甚至產業化發展,因此投身其中的從業人員並不構成不當行為,「網軍」也就不能被視為負面或貶義的稱呼。
客觀社會評價並非貶損人格
法官最後強調,隨著網路滲入生活各層面,「網軍」已成為社會上普遍可理解的用語,客觀上難以判定為足以損害人格或名譽的負面詞彙。即使有人以此詞質疑他人發文動機,仍屬於針對言論內容與公共討論規範的意見表達,並非惡意侮辱,因此不構成名譽侵權。
雖然法官認為,罵人是網軍不算貶抑詞,但法操也呼籲各位網友,在發文、留言前先思考一下自己的言行是否會觸法,即便後續法院認為不算公然侮辱,但若因此要跑法院也是非常麻煩,務必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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