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想評論】《八尺門的辯護人》:不信任司法卻信任死刑?

圖:鏡文學提供
文/法操司想傳媒
《八尺門的辯護人》講述一名具原住民身分的公設辯護人佟寶駒,在即將退休、轉任律師開啟新生活的前夕接到一件看似罪證確鑿的外籍移工殺人案件,但卻在第一次開庭中察覺到異狀,並在抽絲剝繭下發現案件中其實隱藏著龐大的利益關係與惡意,而且連他老家的親友們也脫不了關係……
死刑判決有標準嗎?
每當社會發生駭人聽聞的兇殺案時,社會的風向通常都會希望「唯一死刑」,而當被告在判決「免於一死」之時,法官就會飽受批評,背負「沒種」、「恐龍法官」種種罵名。而講到判決死刑就一定要提到近年來多數法院的依歸—「吳燦基準」。
這是現任最高法院院長吳燦在2013年擔任最高法院法官時在一件判決中所闡述的標準,他認為應該要逐一審酌刑法第57款事項後,若仍認非處極刑不可的情形,才屬於「最嚴重罪刑」之標準而判處死刑。
不過這並非法律明文的標準,僅能算是判決時的參考依據,所以近期也有最高法院判決認為所謂「最嚴重罪刑」,僅有直接故意殺人的犯行才屬之,若是間接故意手段不論多惡劣、犯後態度多差,依然不得判死。不論如何,我國確實沒有制定對死刑判決的明文標準。
(訊息更新:憲法法庭於2024年9月20日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正式確立判處死刑的標準)
台灣民眾有七成對司法公平性缺乏信心、七成五認為台灣法律只保障有權有勢的人,將近八成的人認為窮人比有錢人更容易被判死刑,但是有八成五的民眾支持死刑。
這句話在書中出現數次,反映了民眾對於司法與死刑信任度的矛盾,如果不相信司法又怎麼認為一定會「殺對人」呢?畢竟死刑的結果是不可逆的,若是因為冤案導致死刑執行,事後再多刑事補償也換不回這條性命。
為了讓人民有機會參與司法審判、使人民更相信司法,台灣在討論了數十年後終於在2020年通過《國民法官法》,未來(2023年起)經由檢察官提起公訴且「一、所犯最輕本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二、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的刑事案件第一審,將由國民法官一同參與審理。
那讓人民參與審判的結果會如何呢?是否就會像新聞看到的如此義憤填膺、將犯罪者處以極刑?至少我們透過近年司法院在各地方法院舉辦的模擬法庭中可以發現,模擬審判的結果往往比原判決判的還輕,這或許代表當民眾親自接觸司法實務時很明顯會開始不同的想法出現。不過《國民法官法》施行後究竟能否有效提升民眾對司法的信任度?也只能待時間去驗證了。
死刑的議題雖然在本書貫穿整個《八尺門的辯護人》劇情,不過作者想要透漏給讀者、希望大家一起關注的議題遠不止這些,還包含原住民、新住民、外籍移工、政商勾結等等社會議題隱含其中值得讀者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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