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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操小教室】大學生必備法律小知識|感情糾紛篇:分手後可以要對方歸還送過的東西嗎?
除了念書和打工以外,不少同學也在念書階段有過戀愛的經驗,而在這裡也要跟大家講解一些名詞及法律的適用。


【法操專訪】專訪許毓仁委員|立法不應只是最低道德標準,還要帶動創新
許毓仁委員,有著與其他委員不同的經歷,政治大學英文系畢業的他,在23歲前往中南美洲壯遊,待了半年。之後,更在美國跟大學時期的室友,於舊金山創業成立網路公司,他們負責Mac軟體銷售,利用社群的理念,成功透過各式的方式,與6,000個以上的開發者,有著密切合作關係,最後網路公司被美國蘋果公司收購。於27歲回到台灣,從「渴望聽別人的故事,渴望說自己的故事」的理念下,於2009年成功創立TEDx Taipei。


【司想評論】【委員談司改】張宏陸:司改一定要從人民的角度出發!
張宏陸委員,生於1972年1月10日的摩羯座,是民主進步黨籍,現任新北市第六選舉區(板橋西區)立法委員。他從1996年起就加入蘇貞昌團隊,從立法委員秘書、台北縣政府縣長室秘書、台北縣政府民政局局長、板橋市代理市長、行政院院長秘書及行政院反恐辦公室副主任,一直到民進黨台北縣黨部執行長,可以說擁有豐富的政治經驗。


【司想評論】黃琪怎麼可以一騙再騙!「詐欺罪」有這麼難成立嗎?
根據媒體報導,前詐欺犯黃琪(本名黃照岡),日前涉嫌冒充國泰蔡家第3代千金蔡佳玲,多次以優惠價格向台北喜來登飯店訂行政套房入住,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黃琪施用詐術取信飯店人員,依詐欺罪起訴黃琪。


【江元慶專欄】台灣冤案實錄:看看這份起訴書和上訴書
文/江元慶(資深司法記者,作品《流浪法庭30年》催生「刑事妥速審判法」施行) 檢察官辦案能力的外顯,不外乎表現在「起訴書」與「上訴書」。前者的能力...


【司想評論】台灣在國際法上地位和二戰後地緣政治的裂解契機
近日蔡英文總統前往中美洲訪談,在尼加拉瓜總統就職典禮上,尼加拉瓜總統奧迪嘉(Daniel Ortega)也以「台灣的蔡總統」相稱。但回到去年年底,美國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在年終記者會上,卻說在台灣、中國和美國間有默契,而台灣人民也同意,只要能維持某種程度的自治,就不會朝向宣布獨立。


【立法院案】【0117太陽花立法院案開庭實況】拆立院匾額竟觸侮辱公署罪?!檢察官可以善盡舉證責任嗎?


【味全油品案】【0113味全油品案二審開庭實況】法官急急急!檢辯趕趕趕!
味全油品案於2017年1月13日開庭,本案已經進入了最後的倒數階段,加上本次開庭,總共只剩下三次的審理庭。 上次開庭,傳訊完證人味全中央研究所經理施介人、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峯及頂新董事長魏應充,本次開庭就要進入辯論程序,就讓《法操》帶你看看,本次開庭,在法庭上,到底審理了什麼吧。


【立法院案】【0111太陽花立法院案開庭實況】讓檢察官可以「己案己蒞」,勇於對自己的案子負責吧!


【馬英九案】【0110馬英九教唆洩密案】關鍵電話誰打的?
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認為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洩密罪,於2017年1月10日,開第二次審理庭。在第一次審理時,由於旁聽座位的限制,《法操》沒有機會可以親臨現場,而本次台北地方法院為解決旁聽席不足的問題,特別增加旁聽席的座位,《法操》有幸於開庭的第7法庭蒞庭旁聽。


【司想評論】【委員談司改】林為洲:應將「國家權力根源來自於人民」徹底落實!
林為洲委員,出生於1961年7月25日,是中國國民黨籍,現任第九屆新竹縣區域立法委員、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第9屆第一會期召集委員),曾任新竹縣議員、新竹縣議會副議長。


【行政院案】【0109 太陽花行政院案開庭實況】審理庭再開,審判長的「訴訟指揮權」與「秩序維持權」可以更為確實!
太陽花行政院案於今日下午再次開庭,此次開庭的被告眾多,起訴事實為妨礙公務,檢方也傳喚了四位證人,不過最主要集中審理謝姓被告和陳姓被告。 謝姓被告在太陽花學運期間,因攀爬進入行政院電器室內,並在人群推擠中與警方有肢體上的衝突,並傳喚時任保六總隊的闕姓員警,該警員主要負責關於陳抗運動的蒐證畫面,並做人別鑑識。


【司想評論】上百件只起訴一件!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有多難成罪?
先前媒體報導,某地檢署雖自民國100年起,收受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案件逾百件,但歷年僅起訴其中一件,且該案到了法院卻被無罪結案,因為法官深恐錯殺無辜,在法條構成要件加以嚴格解釋的態度之下,實務上難以成罪,故而導致檢察官私下埋怨:組織犯罪的案件最後多以事證不足而不起訴,僅能依個人獨立犯罪行為定罪,使得法條形同具文而無嚇阻力。


【司想評論】迷昏同學,只想好好溝通!?
據報導指出,台南嘉南藥理大學一名男同學,因單戀同班一名女同學已久,因多次利用通訊軟體向對方示愛未果,且對方避而不見。男方為了能順利見到女方,並好好溝通知道對方的想法,於某日拿出自己於網路上購買的乙醚,並埋伏於女生廁所,等到女方出現後並用沾滿乙醚的溼毛巾欲將其迷昏,未料正當要摀住口鼻時女方驚覺並尖叫,該名男大生只好趕快逃離,事後仍被警方逮捕並以妨害自由罪移送地檢署,檢察官訊問後讓男大生以6萬元交保。


【江元慶專欄】SOGO案「三審演義」下的一縷冤魂
文/江元慶(資深司法記者,作品《流浪法庭30年》催生「刑事妥速審判法」施行) 太平洋崇光百貨公司產權爭奪案(SOGO案),日前司法再一次宣判。這樁纏訟14年的案...


【司想評論】拾荒老翁誤拿寶特瓶,店家提告後可以撤回嗎?
據新聞報導指出,2016年10月在高雄市鼓山區發生一起竊盜案件,一位陳姓老翁以為擺放在該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騎樓的一袋寶特瓶是無主物(遺棄物),因而將之撿回,事後遭到該協會發現,報警處理。雖然,這一袋寶特瓶所屬價值並不高,但是因為該協會已經提出告訴,因此警方也必須依法處理。事後,該協會是否可以撤回告訴呢?而警察或檢察官又該如何處置?我們在此與各位做一個簡單的探討。


【司想評論】【邱和順案】死刑犯,就沒有基本人權嗎?
邱和順,在沒有屍體、沒有其他的證物,只有「有瑕疵的自白」情況下,司法上仍認定為「陸正案」的兇手。而因邱和順想證明自己的清白,不願認罪,最終被判處死刑。本案從1988年直至今日仍未解決,更成為台灣司法史上羈押期間最長的刑案。(可參閱《法操》撰文:【邱和順案】崩壞的刑事審判鬧劇!司法正義還要等多久?)


【司想評論】律師玩法!通姦「刑事」變「民事」?
據媒體報導指出,連姓人妻與日本知名藥商台灣分公司日籍董事長佐藤發生外遇,被連女丈夫張男找徵信社,拍到兩人當眾親嘴及開房間。連女透過律師,要求張男「提告後,立即撤告」,即簽訂和解並支付賠償。


【司想評論】是「言論自由」還是「誹謗」?媒體人如何保護自己
新聞媒體負責人小圈及記者小叉,因於自家網路平台刊載有關小方議員涉嫌行賄之報導,而被小方議員提起誹謗妨害名譽之告訴。 小圈的說法是:以公司管理分層治理,未負責編採﹑審稿;而小叉則稱撰寫內容乃為辦案人員私下透漏,因來源為檢調,所以相信消息的真實性。同時,小叉與小方並無私人恩怨,無意圖且報導中也未有詆毀小方之語。小叉亦曾拜訪小方之妻,驗證消息可靠性,但小方之妻不願受訪。


【鄭性澤案】【1229鄭性澤案再審開庭實況】勘驗現場光碟:既然都有彈道,消失的彈頭去哪?
本日開庭,是最後一次準備程序庭,是就最後的「91年1月6日檢察官勘驗現場」之光碟,進行勘驗。辯護人有羅秉成及李宣毅律師到場,告訴代理人則是徐承蔭律師出席。 事發現場的光碟內容,不但到處血跡斑斑,甚至有大量血漬的畫面,光是從影片內容就讓人備感驚心甚至胃部翻攪,檢察官還是在充滿血腥味的現場調查,不得不向他們深深致敬。 警方以「筷子」找彈道,而「彈頭」應有取出紀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