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

【司想評論】警械使用條例規範模糊 第一線警員如何安心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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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1-18
  • 法操司想傳媒

2019.07.23類似案件:根據媒體報導,越南籍逃逸移工阮國非案,經新竹地方法院審理,認為員警在阮國非未持有槍械及攻擊的情況下已經先開了四槍,阮下半身也大量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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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院一審】【法操小教室】證人與鑑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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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1-17
  • 法操司想傳媒

104年11月27日彰化地院判決頂新一審無罪,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當時檢察官除了和法院間以新聞稿來回筆戰,也抨擊彰化地院合議庭採信辯方鑑定人的意見,而辯方所提的鑑定人是頂新的油品精煉設備廠商,應不適合擔任鑑定人才對。但,在法律上真是如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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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小教室】證人與鑑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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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1-17
  • 法操司想傳媒

104年11月27日彰化地院判決頂新一審無罪,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當時檢察官除了和法院間以新聞稿來回筆戰,也抨擊彰化地院合議庭採信辯方鑑定人的意見,而辯方所提的鑑定人是頂新的油品精煉設備廠商,應不適合擔任鑑定人才對。但,在法律上真是如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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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未經同意就偷改別人簡報檔不算侵害著作權?檢察官你馬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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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1-15
  • 法操司想傳媒

小洪是星星公司的副總經理,負責廣告業務開發及業務團隊管理等事務,而小郭則是該公司業務經理,負責廣告業務開發工作。兩人除了在星星公司上班外,還另行設立邦邦互動科技公司,意圖用星星公司的業務資源,為自己開的公司拉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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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全油品案】【味全油品案】檢察官起訴不求證據靠想像 濫權起訴違反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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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1-14
  • 法操司想傳媒

2013年10月16日爆發大統長基混油事件,因頂新製油曾委託大統自西班牙進口橄欖油與葡萄籽油,再幫味全代工成健康廚房系列產品銷售,11月6日台北地檢署對頂新製油與味全公司展開調查。2014年10月,台北地檢署起訴頂新製油兼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頂新製油前總經理常梅峰、味全前總經理張教華、味全中研所品管及檢驗人員共13人。檢察官認為魏應充、常梅峰等高層係明知大統油有摻偽、造假,仍基於成本考量而向下屬指示向高振利進貨。全案歷經近一年審理程序,1月6日在檢察官論告後,13日進行魏應充、張教華等被告的結辯,雙方攻防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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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小教室】傳聞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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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1-13
  • 法操司想傳媒

傳聞證據是指被告以外之人在法院審判之外的陳述,其陳述是用來證明待證事實是否為真實。此一陳述並不限於言詞陳述,亦包括該人不出庭供述而以書面方式記載其所見所聞,則該書面陳述也屬於傳聞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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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這樣是壅塞交通?檢察官你還在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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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1-12
  • 法操司想傳媒

小陳在晚上8點駕駛營業用半聯結車,沿著國道1號北上趕赴貨櫃裝船,行經台北市內湖區成功交流道時,因為不滿小游的車擋在他的前面,就開強光干擾小游的行車視線,又一直緊跟在小游的車後。由於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小陳從後方撞擊到小游的車,致使小游的後車門保險桿凹陷,小游提告小陳涉犯傷害罪、恐嚇罪、毀損罪與妨害公共往來安全罪,檢察官偵查後,起訴小陳妨害公共往來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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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有授權書就天下無敵?!檢察官請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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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1-11
  • 法操司想傳媒

小王提告小簡偽造一份房屋授權書,未經由他的同意就擅自將他位於新北市汐止區的房子出租給別人。 檢察官調查時,小王說,這棟汐止的房子是小簡借用他的名義向銀行申請房屋貸款而購買,當時房屋的買賣契約書登記在小王名下。但是小王只提供名字,貸款都是小簡繳納,後來房子賣給第三人小陳,房子還是登記在小王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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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投稿】搬家沒遷戶籍竟變妨害兵役 檢察官你找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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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1-08
  • 新北谷律師

阿逸係民國83年次之役齡男子,原設籍於宜蘭縣,卻於不詳時間遷離,且不依規定申報,致使宜蘭縣政府未能辦理兵籍調查。 阿逸到案後坦承原設籍於宜蘭縣,後來因故搬家,但堅決否認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 條第2 款之犯行。阿逸辯稱:因為父親與繼母離異,才搬離原戶籍地而前往新竹居住及就學,也有配合兵役徵集,由繼母協助將戶籍遷移至花蓮縣,自己目前在學中亦有辦理緩徵,表示自己並沒有逃避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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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謬誤】檢察官不調查就結案 是在拼業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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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1-07
  • 法操司想傳媒

小凌向警察報案表示,小鄭駕駛小客車擦撞到她,使得她的左腳骨折,小鄭卻沒下車查看就開車離去,涉犯《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及同法第185-4肇事逃逸罪嫌。 小鄭提出反駁說他駕車經過該路段時,被小凌拍打車身,但他並沒有發現有撞到人,所以才直接駕車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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