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詢結果

【司想評論】司法陽光網,陽光不陽光?
文/法操司想傳媒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推出「司法陽光網」,登錄了近3000名司法官與檢察官的個人相關資料與相關新聞、爭議問題,希望能藉由這個網站,讓司法能攤開在陽...


【法操冤案】【影片】沒證據也能判死刑!你還相信司法嗎?
你對台灣的司法有信心嗎? 你相信,至少死刑犯都是罪證確鑿、肯定有罪才會判刑對吧? 但…… 邱和順的案子裡,卻沒有任何具體證據能說明邱和順涉入其中,就被判了死刑。


【媽媽嘴】媽媽嘴擋不住檢察官的嘴
媽媽嘴命案震驚社會,兩位死者寶貴生命就此殞滅,令人唏噓。本月13日最高法院言詞辯論終結,全案預計27日宣判。然而,承辦該案的士林地檢是否有善盡國家賦予追訴犯罪之執掌?是否有履行客觀義務?有無貫徹偵查不公開以保障無辜被捲入之人?仍值得我們重新審視。


【大小謬誤】檢察官不當起訴 連不小心都被當成故意
某天小李在台北市南港區附近與客運司機小鄭發生口角爭執,小李緊抓著小鄭大客車駕駛座上左側車外的窗簾鐵桿、不讓他開車離去,致使鐵桿彎曲而不堪使用,導致該客運公司的財產損害,因此該客運公司向警察報案,認為小李涉犯《刑法》第354條的毀損罪,經檢察官偵查後向小李起訴《刑法》第354條毀損罪之罪名。


【刑法小教室】緘默權
緘默權,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以保持緘默,對檢察官或法官訊問得以不說不答的合法防禦權利。白話點來說,就是可以在應訊時不回答問題。緘默權源自「不自證己罪原則」,亦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沒有自己證明自己無罪的義務,此亦為無罪推定原則的展現,這不僅是身為法治國家應有的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更屬於憲法保障的權利!


【大小謬誤】不起訴,書狀就可以亂寫嗎?
案例事實 在一份不起訴書中,檢察官的敘述如下: 某天大周在客廳焚香祭拜神明,兒子小周卻從後面用「涼被」蓋住他的頭,小周媽媽看到兒子的行為,立刻大喊救命。但小周卻說「你們倆老沒用,我要殺掉你們」,以此恫嚇爸媽,讓大周憤而提告恐嚇。


【法操冤案】【影片】別人一句話,你就得證明自己無罪--徐自強案
1995年,富商黃春樹遭綁架勒贖並殺害, 嫌犯黃春棋、陳憶隆落網後供稱徐自強為本案共犯, 但關於徐自強如何參與,兩人的供詞卻有許多矛盾之處, 甚至自白與科學證據不合, 如陳憶隆稱有用徐自強事先買好的硫酸潑灑屍體, 但屍體上根本沒有硫酸潑灑痕跡。 監察院報告也指出,警方有明顯的刑求及脅迫, 兩人的自白有很大的問題。 徐自強提出當時在住家附近郵局領錢、回母親家用餐等不在場證明, 檢察官卻仍單憑黃、陳的自白就起訴徐自強, 不但沒有任何直接證據,更沒有讓徐自強行使對質詰問權。


【惡檢系列】收賄豪賭 魚肉人民:宋宗儀
前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宋宗儀,在任職檢察官10年的生涯中,涉及多起貪瀆案、賭博犯行等,並替電玩業者關說及出入不正當場所,台南地方法院對宋宗儀所涉犯5項罪名宣判,累計47年有期徒刑,合併應服刑20年,累計刑度是國內檢察官因罪而被判刑最重的案例。


【大小謬誤】【投稿】檢察官太主觀!連手機買賣都成贓物交易
專門在網路上買賣行動電話的小周,某日向某通訊行員工阿威,以17000 元收購市價22500 元之某款行動電話,再將行動電話賣出。 該通訊行某日在盤點庫存時,發現該行動電話失竊,警方循線追查發現阿威偷走手機後賣給小周。但小周辯稱,他並不知道阿威賣給他的手機是贓物,是因為阿威當時說該手機是通訊行的員工福利機,他才會購買,而且他收購的價格高於一般同規格商品的經銷價。如果他早知道是贓物的話,就不會用這麼高的價錢收購。


【法操冤案】【1019呂介閔案審理庭】科學證據,也有不科學的一面
2015年10月19日,是呂介閔案聲請再審成功後的第一次開庭審理。呂介閔案有三個重要的案件關鍵,一是DNA鑑定技術的問題、二是咬痕證據力的問題、三是測謊證據力的問題。

精選影片

星宇涉年齡就業歧視遭罰30萬|不給面試機會就是歧視?雇主如何避免踩到年齡就業歧視罰則?

川普關稅戰震驚全球|打破現有體制?劃分敵我陣營?川普到底在盤算什麼?

高院庭長縱放鍾文智潛逃?合議庭都是假的?需要深究法官可能成立的刑事責任!

賴總統提恢復軍審制度|不應走回頭路!恢復軍審制度後,最大的問題會是什麼?

台積電赴美投資|護國神山垮了?台灣被掏空?半導體產業就此一片漆黑?

川普、澤倫斯基撕破臉|川普有什麼打算?趁火打劫?美國會放棄烏克蘭嗎?

北市佛教精舍命案|宗教團體該受管理嗎?該怎麼管?

路邊卸貨害死人|經營者應檢討,別再把經營成本外部化!

郭董欠12億獎金挨告?簽的是什麼合約有影響嗎?戴正吳為什麼選擇以勞動事件提告?

台版「地面師」詐欺案|詐團盯上獨居長者!有什麼防堵的好辦法?

柯P遭起訴——政治獻金部分|法院最新的羈押理由是?柯P這部分最有可能成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