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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專欄】櫃姐控前僱主不給看出勤 任意扣薪
近期新聞報導,一名專櫃代班人員因遲到導致專櫃被百貨公司罰款1,000 元,雇主便直接從其薪水扣除1,000 元。雖然該員工後續被爆出上班拍短影音、偷喝酒等不當行為,但勞工局仍指出雇主多處違法並準備開罰。
【法操小教室】不是說離就離?離婚成立要達成什麼要件?
從相愛走到形同陌路相信一定是多數人不願看到的結局,但若兩人真的走不下去說好要分開,但又分不掉該怎麼辦?結婚與離婚,在民法上可不是那麼簡單,還需要有特定的要件才能生效!
【法操小教室】不再幫別人繳遺產稅?《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
近期,行政院正式通過了《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重點針對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特定親屬財產的遺產稅負擔方式進行重大調整。過去實務上常見的不公現象——即受贈人開心收下巨額財產,事後卻拋棄繼承,導致相應的遺產稅巨款全數落到其他繼承人頭上——期望透過修法後迎刃而解。
【保險法專欄】可以用遺囑變更保險受益人嗎?
在要保人和被保險人是同一人的情形時,原則上要保人可以依自己意願來變更受益人。《保險法》第111條規定:「受益人經指定後,要保人對其保險利益,除聲明放棄處分權者外,仍得以契約或遺囑處分之。要保人行使前項處分權,非經通知,不得對抗保險人。」以契約來變更受益人,這比較好理解,就是跟保險人(通常是保險公司)重新約定受益人是何人?但用遺囑來變更受益人,相對來說就較容易產生疑問?
【刑法小教室】寄冥紙給他人算是恐嚇嗎?詛咒去死是恐嚇嗎?
台灣傳統文化中,往生者離世,親友通常會燒冥紙、撒冥紙希望對方在陰間可以當作錢幣使用,象徵著慎終追遠、祈福之意。不過不少討債集團或是恐嚇案件都可以看到在被害人家門口撒冥紙、潑紅漆,或是寄冥紙、頭髮給對方意圖恫嚇對方,上述這些行為都犯法嗎?
【司想評論】豬大骨摻農藥毒死鄰居愛犬,彰化男遭動保法開鍘!
現代人養毛小孩的比例越來越高,不少人甚至把貓狗當作摯愛親人,對於殘忍傷害家裡毛小孩的行為,有沒有法律可以約束加害人?
【他山之石】大法官的一句話|克拉倫斯·托馬斯:「這樣做,法院為第 14 修正案增添了悲哀的歷史……」
2026 年 6 月 30 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針對 Trump v. Barbara 案做出了一項震撼全美的歷史性判決。此案源於總統川普先前簽署的一項行政命令,該命令試圖限縮實行逾百年的「出生公民權」,主張凡父母為非法居留或持臨時簽證者,其在美國境內出生的子女不得自動取得美國國籍。此舉無異於對美國憲法第 14 修正案的核心條款發出直接挑戰。
【法操小教室】民法小教室|連郭董都付不起!?民事訴訟裁判費要多少錢?
最近台中地院的民事裁定中出現了令人咋舌的「天價訴訟」。一件裁定的原告在民事起訴狀上寫下的請求賠償金額高達數億以上,甚至出現了日常生活中極為罕見的計數單位「京」(即10的16次方,相當於一萬個兆)。這個數字不僅遠遠超越全球首富或郭台銘等企業家的個人總資產,甚至比全人類當前的資產總和還要誇張。(臺中地方法院 115 年度補字第 1341 號民事裁定)
【刑法小教室】「狐仙佛牌」誘騙少女離家,什麼是略誘與和誘罪?
新聞中時常可見未成年人離家出走的事件。有些未成年人因遭他人誘騙,離家後被迫從事勞動工作;也有部分案例是因家庭管教方式過於嚴厲,使未成年人選擇離開家庭。不過,無論是以欺騙、利誘等方式誘使未成年人離家,或教唆其脫離家庭監護,都可能涉及相關刑事責任,切勿輕忽法律後果。
【司想評論】長期受家暴而殺夫,為什麼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近期發生一起人倫悲劇,據新聞報導指出,長期遭莊姓丈夫家庭暴力的黃姓女子去年8月與丈夫爭執時持水果刀刺死對方,由台灣嘉義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參審後今天宣判,黃姓女子遭判7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刑法小教室】遲到的正義不再缺席!兒少性侵追訴期修法三讀通過
當我們在新聞中看到「因超過追訴期,加害者無法被起訴」的報導時,心中總會湧起一股無力與憤慨。對於兒少性侵害的受害者而言,童年的陰影往往需要耗費大半生的時間去治癒,但過去僵硬的法律時效,卻常在他們好不容易鼓起勇氣面對時,澆下一盆冷水。
【勞基法專欄】最低服務年限的合法紅線
小賀老師曾在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任職,剛到職時也被要求簽訂"至少應服務2年,否則應賠償2個月薪資"的勞動契約;以現行的法令來看,當時的最低服務年限約定是有爭議的!
【保險法專欄】雇主可以幫外籍移工保壽險,並以雇主當受益人嗎?
有聘僱外籍移工的雇主一定要注意《就業服務法》第61條規定:「外國人在受聘僱期間死亡,應由雇主代為處理其有關喪葬事務。」按照勞動部(前身勞委會)的函釋所謂「雇主應負責處理有關喪葬事務」,係指雇主對於該外國人之死亡,有處理其喪葬事務之義務。如於處理該事務之範圍內有支出費用之必要時,亦應由雇主先行負擔。但雇主於前述喪葬事務處理完成後,得依契約或法律規定,向喪葬費用之支出義務人求償。
【勞基法專欄】7/1職場霸凌防治新法上路
員工30人以上及100人以上企業首當其衝,但未滿30人的小型、微型企業也請留意!
【司想評論】從汶汶案觀察,什麼情況會構成跟騷?會有什麼刑責?
活力四射的啦啦隊隊員在球場賣力應援,形成台灣球類運動的美麗風景,但近期有則新聞卻讓這項活動蒙上陰影。新聞報導指出,52歲許姓男子是中信兄弟啦啦隊成員汶汶的忠實粉絲,付費參加由汶汶與琴佳諾攝影公司舉辦的私人棚拍活動。未料輪到他與汶汶拍攝時,竟突然拿出事先藏匿的水果刀攻擊,造成汶汶頸部受傷流血,緊急送醫治療。
【司想評論】向女孩告白卻被告性騷擾,這則新聞的真相是什麼?
近期有則新聞最近在社群媒體引發討論,台中豐原區一名靠撿回收物維生的廖姓男子,因對公車站等車的一名陌生女子有好感,多次在公車站注視小美,並小聲對她說出「我喜歡你」,嚇得她報警處理。事後廖男被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裁罰2萬元,廖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但法官檢視相關資料後,認定廖男性騷擾行為屬實,駁回廖男訴願。
【他山之石】大法官的一句話|約翰.羅伯茲:「我們必須做的事情之一,就是做出不受歡迎的決定。」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茲(John Roberts)在賓州赫希(Hershey)舉行的一場律師與法官研討會上發表演說。面對近年來美國社會對最高法院日益高漲的不信任感,羅伯茲大法官在會中公開為司法體制辯護。
【勞基法專欄】常見六大給付工資NG態樣,提醒雇主給薪不踩雷
勞動部16日提出常見雇主給付工資違反勞動基準法六大態樣;提醒雇主,工資是勞工最重要的核心勞動條件事項,應要確實遵守勞動基準法規定及勞動契約約定之數額及期日給付勞工。勞動部特地提出與工資發放及計算有關的常見NG態樣,整理如下,提醒雇主注意:
【司想評論】零用錢給了又拿回去,什麼情況下法可免除扶養義務?
民法上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照養義務,這是因為未成年子女身心尚未成熟,尚須仰賴父母給予照顧,同樣的,在父母年邁時,子女也應盡孝扶養。
【保險法專欄】買保險一定要取得保險單才成立嗎?
保險屬於契約的性質,所以關鍵就是保險契約何時成立?何時生效?在通常的情形,保險人(通常是保險公司)跟要保人拿到要保書後,還會經「核保」的過程,核保之後就會提供要保人「保險單」,這時問題就來了,如果保險事故發生在核保期間,也就是保險人簽發保險單之前,那這樣保險人要給付保險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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